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896 |
颗粒名称: | 药品质量管理 |
分类号: | R95 |
页数: | 1 |
摘要: | 1990年7月,为实施《药品管理法》,保证药品质量,吉安行署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吉安地区整顿医药市场领导小组,全区13个县(市)成立了相应机构,整顿医药市场,提高药品质量。1995年,成立各级药品检验所,抓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中的药品质量监测检验。1999年,地区卫生局根据 《江西省医疗机构放心药房标准》,提出各医疗单位开展创建“放心药房”活动,要求二级、三级医疗单位在2000年底前达标;一级医疗单位在2001年底达标,提高药品安全有效性。 |
关键词: | 药品管理 质量管理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