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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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3895
颗粒名称: 药品经营管理
分类号: R97
页数: 1
摘要: 民国时期,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业都属私营性质,如药商徐化南设立于吉安道署坪六号的积善堂药号,以经营药材、中药配方、辅以中成药式原料药为主,经营投资资本20万元。据统计,吉水县查出6个品种,价值9546元;永丰县查出大果枸杞价值12928元;吉安市对市属20个单位进行检查,其中有13个单位查出伪品,如冬虫夏草等折合人民币4786元;泰和县查出伪品蛤蛤、假虎胶、假龟胶等;遂川县查出伪品乌梅、浮小麦、冬虫夏草就地销毁。并精心组织好药品市场整顿工作。全区取缔无证经营药品的摊店52家,查处超范围经营103家。吉水县对23个药品经营点进行清理检查;吉安县对27个乡(镇)进行了检查。
关键词: 药品 药物名称

内容

民国时期,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业都属私营性质,如药商徐化南设立于吉安道署坪六号的积善堂药号,以经营药材、中药配方、辅以中成药式原料药为主,经营投资资本20万元。
  50年代初期,人民政府对私营药商、药店、药铺的药品质量加强监督管理,查处不法药商药贩。同时,实行对中药材的产、销价格控制,以掌握中药材市场的需求。1957年,吉安专署文教卫生办公室接管中药材经营业务,审核县(市)中药材种植计划、收购、供应。此外,对于中药材的生产地严格进行监督管理,并加强指导。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中药材的生产日益增加,本地传统药材生产不断扩大,同时引进了一批新品种。1970年,医药系统划归商业口,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仍由卫生部门执行。1984 年,地区决定以县(市)为单位,组织有药检、质检、老药工、药品质量监督员参加的查处18种中药材伪劣品检查组,对药材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清理。据统计,吉水县查出6个品种,价值9546元;永丰县查出大果枸杞价值12928元;吉安市对市属20个单位进行检查,其中有13个单位查出伪品,如冬虫夏草等折合人民币4786元;泰和县查出伪品蛤蛤、假虎胶、假龟胶等;遂川县查出伪品乌梅、浮小麦、冬虫夏草就地销毁。1985年,实施《药品管理法》,江西为15个县及县以上医药公司核发了“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同年贯彻落实江西省药政局、江西省医药公司下发的《关于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的通知》精神,地、 县医药公司(二级站及三级站)先后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机构和检测室,配备了相应的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
  1996年8月22日,吉安地区行政公署行文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权,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整顿和严格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强化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卫生、医药、工商、公安、税务、监察、物价等部门参加,对本地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精心组织好药品市场整顿工作。 1997年,全区74名药品监督员参加地区卫生局举办的药品监督培训班。1998年,吉安地区行署办公室印发《吉安地区药品购销管理意见》,同年地区卫生局、地区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吉安地区药品管理意见实施办法》,督促医疗机构85%的药品从区内医药公司购进。全区各医药公司供给县和县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品综合让利率为19% ;供给乡(镇)卫生院的综合让利率为15% ;供给村卫生所和个体医生的让利率不低于10% o 1999年,地区卫生局提出《关于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抽检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购进药品的合格率为89. 53%和89. 57% ,比1998年提髙1.95个百分点和 1.85个百分点。全区取缔无证经营药品的摊店52家,查处超范围经营103家。吉水县对23个药品经营点进行清理检查;吉安县对27个乡(镇)进行了检查。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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