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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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3893
颗粒名称: 制药企业
分类号: TQ46
页数: 2
摘要: 新中国建立后,制药企业从无到有,由私营的前店后坊过渡到公私合营,1957年,吉安制药厂成为全区第一个国营制药企业,对生产的药酒、中成药品种,经当地卫生部门审核并转报省卫生厅核准后生产。1965年江西省卫生厅下文通知,对药厂生产的品种进行重新审查,并以“卫药质”字标明, 与原“卫药质字”相区别。“文化大革命”期间,大搞中草药群众运动,医药系统土法上马,先后建立县办药厂13家,生产中成药为主,有的还生产大输液类药品。1970年,原江西制药厂的部分车间搬迁吉安,经扩建后,生产能力扩大,可生产原料、片剂、针剂多种剂型,后改名赣江制药厂。是年,进行了第二次“三证”换发,共有15家生产企业换发了生产许可证。
关键词: 制药工业 药物

内容

新中国建立后,制药企业从无到有,由私营的前店后坊过渡到公私合营,1957年,吉安制药厂成为全区第一个国营制药企业,对生产的药酒、中成药品种,经当地卫生部门审核并转报省卫生厅核准后生产。1965年江西省卫生厅下文通知,对药厂生产的品种进行重新审查,并以“卫药质”字标明, 与原“卫药质字”相区别。“文化大革命”期间,大搞中草药群众运动,医药系统土法上马,先后建立县办药厂13家,生产中成药为主,有的还生产大输液类药品。1970年,原江西制药厂的部分车间(葡萄糖粉, 409代血浆)搬迁吉安,经扩建后,生产能力扩大,可生产原料、片剂、针剂多种剂型,后改名赣江制药厂。
  1979年6月,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等单位《关于在全国开展整顿药厂工作报告》,对有些地方未经批准而任意开办药厂的企业进行整顿,先后验收合格的药厂11个(吉安制药厂,庐陵制药厂,永丰制药厂,永丰制药二厂,泰和、遂川、安福、峡江、莲花等县制药厂及赣江制药厂、江西樟脑厂),并发给营业执照。 1983年,还对经过整顿验收合格的药厂所生产的品种进行清理,由江西省药政管理局实行统一批准文号,以“准”字为治疗药品,“健”字为保健药品,全区药厂重新审批品种计93个。198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后,规定药厂验收有效期为4年,到期后应重新审查发证,吉安地区药厂“三证”核发验收小组分别给验收合格的11个药厂,核发了“生产许可证”。1990年,成立换发“三证”验收小组,对原发“生产许可证”的药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换发生产许可证。各药厂为达到换证所规定的条件,用于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人员培训的投资达62. 92万元。1994年永丰县聂家村创办永丰胶囊厂。 1995年全区有药品生产企业14个。吉安制药厂与北京红十字会合资创办红康制药有限公司。是年,进行了第二次“三证”换发,共有15家生产企业换发了生产许可证。1996年吉安地区林科所创办天然冰片厂。1997年吉安制氧厂经省卫生厅批准生产医用氧气。到2000年,全区共有核发“三证”的药品生产企业19家。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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