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883 |
颗粒名称: | 检验机构 |
分类号: | F760.6 |
页数: | 2 |
摘要: | 吉安地区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的法定性专业工作,吉安地区药品检验所受当地卫生局领导,是药政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对全区的药品产、供、用单位进行质量监督、检验和指导。1971年,该所始为地区医药器材公司下设的一个药检组。1972年7月,井冈山地区革委会040号文批复,将“药检组”划归地区卫生局领导并将6名工作人员随同机构一并转归地区卫生局管辖。次年,经局务会决定,改为井冈山地区药政药检组,并组建药检实验室,于同年6月开展检验工作。当时未设科室,不分专业,只进行一般水分、重量差异简单项目的检验。 |
关键词: | 检验机构 商品检验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