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882 |
颗粒名称: | 管理机构 |
分类号: | D035 |
页数: | 1 |
摘要: | 药品药械在清以前甚至民国时期并无专门机构管理。1942年,吉安《前方日报》载称:吉城中央、九洲两药店(房)囤积西药的折款百余万元。1943 ~ 1948年,部分县设立药械稽核委员会, 但只管领用政府拨发的救济药品以及自行采购的药品,器材收支进行审核、不受理药政事宜。 |
关键词: | 行政机关 管理体制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