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829 |
颗粒名称: | 农村基层妇幼卫生组织 |
分类号: | R132 |
页数: | 2 |
摘要: | 1947年,江西省政府训令:各县卫生院设立助产士至少1名,各乡(镇)卫生所应设助产士 1名,设置接生箱。此后,全区各县立卫生院逐渐开始新法接生。I960年后,各乡卫生院有妇幼保健员和助产士,管理实施本乡妇幼保健工作;各大队接生员及保健员经过培训就地服务。以下,难产应逐年降低,产后传染病应减少。检查结果新法接生率达95%以上的有吉安市、永新、泰和、遂川、万安、安福、宁冈、新干、莲花等9个县(市)。2000年,乡防保组249个,妇幼保健专职人员456人。村级从事妇幼保健的乡村医生2078人,接生员2197人。乡(镇)卫生院基本实现了产房和孕检室分开,改善了工作环境,规范了业务技术管理,城乡住院分娩率达82.93%。 |
关键词: | 劳动卫生 医药卫生组织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