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812 |
颗粒名称: | 食物中毒 |
分类号: | R155.3 |
页数: | 1 |
摘要: | 1968年6月14日,峡江县马埠公社银陂村23 人误食蘑菇中毒,19人死亡。1970年5月,吉安市某肉类供应单位有一名女工,误将亚硝酸盐当成食盐腌猪肉出售,造成50余户214人中毒,严重者40余例,均治愈。:1971年,吉安市发生一起氟酸钠食物中毒,死亡3人,将净剩余蜜渣、蜜糖做检验,检岀“博落廻”生物碱,证实为“博落廻”中毒。1981年至1990 年,全区共发生各类食物中毒58起,中毒人数1682例,死亡8例。1991年7月,地区卫生防疫站对吉安市居民因食用甲胺磷污染的蔬菜引起30人食物中毒,进行了调查处理。1992年,又发生两起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99例,无死亡。1995 年,发生化学性食物中毒4起,中毒人数79例。 |
关键词: | 食物中毒 预防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