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810 |
颗粒名称: | 农药中毒 |
分类号: | R595.4 |
页数: | 1 |
摘要: | 1976年6月16日,吉水县富滩发生农药中毒9人。1983年,吉水县建立了每月25日按期上报当月农药中毒报表制度。1984年,井冈山市共发生农药中毒14例,死亡2例,其中生产性2例,非生产性12例,死亡的2例均为非生产性造成。1985年,泰和县发生农药中毒191人,生产性150人,非生产性41人,5人死亡。同年,井冈山有26人中毒,死亡2人。是年,吉安县全县有农药16种, 购用量达15927千克/年,以高毒农药甲胺磷为主,全年共发生生产性农药中毒85人,非生产性中毒 98人。1993年,地区卫生局协同农牧渔业局、化工建材局、供销合作社召开了全区农药中毒防治与管理工作会议,并推广使用“有机磷农药急性中毒急救治疗新技术”,还要求对农药中毒事故要及时报告。 |
关键词: | 农药中毒 药物毒性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