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卫生研究所1971年,根据省卫生局、重工业局、轻化工业局《关于加强工业卫生意见》的文件精神,地区卫生防疫站设工业卫生科,负责全区工业卫生。地区医院、103医院、1血医院设立职业病门诊和职业病科,担负全区工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治研究、技术指导及干部培训。1980年3月,成立吉安地区工业卫生研究所,编制15人,与地区卫生防疫站合署办公。1990年全所正式职工10人(站内称劳动卫生科),有放射监督员2人。至2000年仍为地区卫生防疫站内设机构统一管理,对外保留地区工业卫生研究所牌子。
结核病防治研究所50年代全区无专门结核病防治机构,各县(市)综合医院设结核病床,收治结核病人。
1963年3月吉安市正式成立市结核病防治所并开设门诊,配有专业人员5人。1968年该所职工增至20人,拥有200毫安X光机等仪器设备10余种。“文化大革命”期间.市结防所撤销。1977年6月, 重新恢复市结防所。
1980年3月,成立地区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编制15人,与地区卫生防疫站合署办公。1982年秋,从地区卫生防疫站迁入吉安生物制品所内办公。1985年,全区13个县(市)卫生防疫站设结防科(股),有防痴专业人员45人。1986年,全区17家县以上综合医院有9家设肺科门诊,结防人员增加到74人。 1988年4月,地区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又搬回地区卫生防疫站合署办公,内称“结防科\ 1989年全区9 个县防疫站开设门诊。1990年,地区结防所有职工21人从1995年开始,结核病查、治、管归口各县 (市)结防专业机构管理。同年,吉安市结核病防治所列入卫牛部“加强和促进结核病控制项目”。至 2000年,全区有10个县(市)站设立结防专科门诊,从事结防专业人员达113人。
皮肤病防治所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要求,1957年3月,宁冈县首先成立了麻风病防治委员会,并设立麻风病防治所。1958年,遂川、泰和、吉安县相继成立麻风病防治委员会及麻风病防治所。I960年增加永新、万安县2所。至1965年,全区共有12个麻防所。同年5月,江西省卫生厅通知,统一将各地麻风病院更名为皮肤病防治所。为隔离治疗病人需要,各所址及麻风村均设于离县城较远的偏僻山区。1965年,全区皮防所共有职工30人,其中技术人员占83% o 1973年1月,遂川县皮防所更名为遂川县康复医院,有职工4人,并增设皮防组,组建县内基层防治网。1987年,吉安市皮防所与市二医院合署办公。1989年,地区卫生防疫站增设皮肤病、性病防治科,对县(市)皮防所进行业务指导。1990年,万安县皮防所与万安县血防站合署办公。是年,地区所辖14个县(市)有皮防所12个, 附设麻风村12个,共有职工90人,其中技术人员占81. 1%。1993年,比利时政府为支援中国麻风病防治工作,赠送吉安地区1部丰田面包车。1997年全区有皮防人员118人,中级以上职称22人,其中副高 1人,财政拨款63. 61万元,添购常用仪器设备22台(件)。1998年,地区下拨麻风病专款1万元用于麻风病的收治工作。1999年下拨4万元用于宁冈县皮防所和遂川皮防所的麻风病防治。2000年,地区一次性补助麻风病专项经费6万元。是年,全区共有皮防人员105人,中级职称以匕人员19人,其中副高 1人,财政拨款总计95. 92万元,常用仪器设备32台(件)。
血吸虫病防治站1953年春,省血吸虫病防治所第十四防治组驻在泰和县协助并指导防治工作, 1954年9月改为吉安专区血吸虫病防治组。1955年底有血防人员7人。:1956年1月,撤销吉安专区血吸虫病防治组,成立泰和县血吸虫病防治站;是月,专区成立“吉安专区防治血吸虫病五人小组”。5月, 成立万安县血吸虫病防治站,下设组。:1960、1961年,泰和、万安两县基本消灭血吸虫病后,先后撤站改组,巩固成果。泰和县人员由原编制81人缩减为26人,次年又减至6人。1961年,万安县撤站改组,人员由原27人减至8人。1965年,恢复万安县血防站,编制16人。1968年6月,万安县血防站并入万安县人民医院,成立万安县人民防治院。60年代,血防行政经费按每年每人800元计算,治疗经费按每个病人实际开支分配。1972年2月,由万安县人民防治院分出,重新恢复万安血防站。1975年重建泰和县血防站。70年代由省按照每年治疗情况,拨给一定的治疗经费和药品,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适当调剂解决。1980年以后,财政划归地方管理,同时采取谁治病谁负责的原则。1983年,由“吉安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兼管血防工作。:1984年,泰和县经省、地、县有关专家、科技人员考核验收,达到了中央血防领导小组《消灭血吸虫病试行标准》,签发了合格验收证书,成为全省第十个消灭血吸虫病的县。1985 年7月,成立中共吉安地委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地区卫生局防保科合署办公。同年,万安、泰和两县相继成立血吸虫病、地方病领导小组。1987年,万安县经省考核鉴定组检查符合《消灭血吸虫病的标准》,签发了合格验收证书。:1988年6月,“中共吉安地委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更名为“吉安地区行政公署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o 1989年,万安县血防站与万安县皮防所合并办公。1990年,泰和、万安县血防站的工作人员缩减为7人。:1998年,地区下拨2万元用于泰和、万安县血吸虫病防治费。1999年,地区下拨5万元用于泰和、万安县血吸虫病防治。2000年,地区一次性下拨12万元用于各县(市)血吸虫病防治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