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738 |
颗粒名称: | 乡(镇)中心卫生院 |
分类号: | R197.61 |
页数: | 2 |
摘要: | 1958年始,为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各县(市)陆续把位于交通方便、人口稠密的乡(镇)医疗机构,逐步升格为中心卫生院。从人员、房屋、技术、设备诸方面进行有计划地装备,使其逐步形成对周边一般乡(镇)卫生院业务技术指导中心。至2000年,累计投入中心卫生院的发展资金 3235.18万元,完成62所中心卫生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任务,占中心卫生院总数的87. 3%,完成建筑面积69514平方米。所有中心卫生院都开展三大常规检查,不少中心卫生院能开展生化检查,一般上下腹部外科手术、结扎、难产都能在中心卫生院完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乡(镇)卫生院得到了较快发展。“七五”期间,国家为改善特困乡卫生院的办院条件,投入了 265.5万元资金。 |
关键词: | 卫生室 卫生院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