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西方天主教徒在吉安城北门天主堂设立医院。嗣后,惠黎、光华、宏济等西医院及九洲、五洲等西药房相继在城内建立。1914年起,由各县警察局兼管各地卫生行政公务。:1918年万国红十字会吉安分会宣告成立。1921年各县开始设“牛痘局”管理牛痘接种工作,以防天花流行。1930年峡江县诊疗所成立。1935年吉安各县诊疗所相继成立。1940年按照《县各级卫生组织大纲》要求各县诊所先后改为县卫生院,兼负卫生行政职能。1944年5月,吉安市民医院成立。至解放前夕(1949年7月初),区内有小型医院10所,以及为数甚少的药铺和坐堂医生。
1949年7月16日,人民解放军解放吉安。各县卫生院由各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仍沿用“卫生院”称谓。新中国建立后,陆续成立了“吉安专署卫生科”、“卫生工作者协会”、“红十字会”等医疗卫生机构。同时,将各县卫生院扩编升格为县人民医院,在较大的集镇设立卫生院。至1965年,全区医疗机构发展到210余个,比1949年增长20倍。“文化大革命”期间,医疗机构大多被撤并,大批医务人员下放。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拨乱反正,医疗卫生工作恢复和发展。至1990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72个,比1965年增长3.2倍。至2000年各类卫生机构发展到813个,比1990年增长 21%。地直综合医疗机构吉安地区人民医院该院地处吉安市井冈山大道50号。全院占地面积77.5亩,建筑面积56300平方米。
1943年7月,国立中正医学院院长王子壬干有感于战时医药事业的重要,有意与地方合作办院,遂于8 月派该院医师程懋坪来吉与江西省第三行政督察专员李林作初步洽谈。9月王子牙亲偕两名医师来吉与李林筹组医院事宜。1944年将位于礼巷口五岳观东南大戏院购妥办院,5月21日,门诊部正式开诊, 名为吉安市民医院。
1945年2月,日军进犯永新、遂川,危及吉安,医务人员向永丰藤田疏散。9月,抗战胜利,医务人员返回吉安恢复工作。12月程懋坪赴省请求联合国救济总署江西分署卫生组主任王子开拨药械及经费以备医院扩建。1946年9月,新建房屋竣工,医院正式在新址开业。1947年5月,吉安市民医院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长李林(兼),常务董事13人,并通过《吉安市民医院董事会组织章程草案》。
吉安解放不久,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市民医院,1950年更名为江西省立医院吉安分院,址迁中山路63号。:1952年4月7日,更名为吉安专区人民医院。
1968年12月,与吉安卫校、专区防疫站合并成立井冈山专区人民卫生院。1970年,卫校及防疫站相继划出独立,院名不变。1972年初,江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即青原山康复医院)划归专区人民医院管理,成为该院二部。同年12月,两部独立建制,改称井冈山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1979年更名为井冈山地区人民医院,是年10月复名为吉安地区人民医院。1993年3月31日,行署决定,该院由副县级单位转为正县级单位。1995年被国家卫生部授予三级乙等医院,是区内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地(市)级综合医院,也是全区医疗技术和医疗急救中心。
至2000年,该院有职工75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72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91人;设病床535 张,有37个临床科室和14个医技科室,其中一级专业科室15个,二级专业科室14个;工作用房面积达 26981平方米,医院建有门诊大楼、内外科住院大楼,干部病房、综合大楼、影像大楼、制剂楼等建筑。全院拥有固定资产4000余万元,装备有德国西门子公司CRE型CD机,美国惠普产彩色B超仪、意大利产移动式C臂X光机、经颅多普勒、深部X光机、体外震波碎石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 心电监护仪等120余台现代化医疗设备。能开展脑外、胸外、泌外、矫外、普外、妇科等高难度手术,近年开展的脊柱侧弯矫正术、人工心脏起搏、人工全競关节置换术等新技术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形成了以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为特色专业科室体系。年门诊量20余万人次,年住院病人1万余人次。2000 年撤地设市后更名为吉安市中心医院。
井冈山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该院地处吉安市井冈山大道54号,占地面积9亩,前身为吉安卫校附属门诊部,建于1973年。1978年吉安卫校增设大专,名为江西医学院井冈山分院,吉安卫校附属门诊部改为江西医学院井冈山分院附属医院。1984年医学分院更名为井冈山高等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更名为井冈山高等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00年有固定资产1307万元,职工25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02人,设病床200张。建筑面积18006平方米,有门诊大楼、住院大楼、影像大楼、制剂大楼等业务用房。装备有美国CE公司生产的CT机、彩色多普勒诊断仪、500毫安X光机、高频心电图机、肺功能机、进口电子胃镜、全自动血球分析仪等大型医疗设备。主要临床科室有内科(呼吸、心血管、神经、 消化等)、外科(普外、脑外、胸外、矫外、泌外等)、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眼科等科室,近年间成功地开展了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创伤外科、妇产科、显微手术。1995年被省卫生厅授予“二级甲等医院”。
地直专科医疗机构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该院地处市真君山4号,前身为设在青原山的江西省第二预备医院二所,始建于1951年。此后,先后易名为江西省第二康复医院一所、江西省第五康复医院、江西省康复医院、省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吉安专区人民医院二部、井冈山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吉安地区精神病院、吉安地区吉州医院。2000年撤地设市,改名为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1992年医院从青原山迁至现址,全院占地面积76亩,建筑面积24568平方米,其中工作用房10476平方米。建有一栋门诊大楼和两栋住院大楼。医院现有职工26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61人。设病床300张。主要临床医技科室有精神病科、神经内科、传染科、老年病科、综合病科,尤以精神病科为特色科室。2000年6月13日,经江西省公安、卫生厅批准成立毒品戒毒所,设病床40张。医疗设备有200毫安、500毫安X光机,A、B超诊断仪,心、脑电图机,脑地形图仪,音乐治疗仪,光量子氧治疗仪,生物反馈仪等现代仪器,是全区唯一一所以治疗精神病为主的专科医院。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该院在吉安市吉福路28号,建于1986年6月6日。占地面积19.5亩,建筑面积13625.6平方米。现有职工22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76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7人,中级职称的39 人,设病床100张。
吉安地区按摩医院该院在吉安市下文山路步行街124号。1980年经吉安行署批准成立,隶属于吉安地区民政局,是一所以盲人医生为主的专科医院。现有职工20人。病床50张。该院以按摩为主, 由盲人医生担任。主要对椎间盘突出症、急性腰扭伤、关节炎、脊周炎、肩周炎、颈椎病等病进行推拿按摩。辅以针灸、理疗及中西医结合治疗。
吉安疗养院及荣誉复员退伍军人疗养院1954年4月10日成立。设病床40张,卫技人员18名。 以收治肺科病为主。1964年该院撤销。其人员、设备并入地直有关医疗单位。
吉安地区中心血站1995年4月经江西省卫生厅批准成立。该站在吉安市广场东侧地区卫生局院内,系全区唯一一所采供血机构,隶属于吉安地区卫生局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职工2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7人。承担全区输血管理,统一管辖本区血源,负责全区所有医疗机构采、供血任务,接纳全区公民的无偿献血及对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血库业务指导,开展成分输血、输血科研、教学工作。血站成立后,在省内率先实现了全区血液管理“三统一”,为全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了合格的各种全血、成分血,保障了献血者和受血者的安全与健康。
吉安地区检验中心中心设于地区卫生局院内,成立于1999年5月。服务内容主要为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检验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供应检验专用试剂、试纸、仪器及耗材。
县(市)综合医疗机构1930年,遵国民政府江西省卫生处令,峡江县立诊疗所成立。至1935年吉安各县立诊所相继成立。 1940年按照《县各级卫生组织大纲》之要求,各县诊所先后改为县卫生院,兼负县卫生行政职能。
1949年,吉安及其辖区各县全部解放,各县卫生院均由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仍沿用“县卫生院” 称谓。
50 -60年代各县卫生院根据上级要求,全部扩编为“县(市)人民医院”。“文化大革命”时期,各县 (市)人民医院与防疫站、妇保站(所)、中医院合并,成立县(市)人民防治院或卫生院。1970年以后,防疫及妇保单独分开成立机构,陆续恢复原来建制,复为县(市)人民医院。:1992年9月,莲花县人民医院随莲花县划归萍乡市管辖。至2000年,全区辖13个县(市)建有综合医院14所,建筑总面积279418平方米,职工总数370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856人,病床总数2824张,各医院普遍设立内、外、妇、儿、五官、中医、急诊等临床科室,能开展普外、脑外、胸外、矫外等高难度手术。“耻骨径路直肠癌低位前切除”、“形状记忆合金治疗離骨骨折”、“开窗式椎间盘切除”、“梅花形普通钢板”治疗四肢长骨干骨折等新技术在泰和、遂川县人民医院广泛开展,有的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项。2000年,县(市)人民医院固定资产达1.18亿元,设备总值达3110余万元,各县院除了装备常规设备外,不少医院购置了心电监护仪、结肠镜、内窥镜、彩超、彩色多普勒、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核磁共振仪、全身CT机。 一个多功能、新设备、新技术的医疗网络初步形成(见表28-2-1)。
90年代,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出现了一些合作医疗机构。1996年10月,宁冈县人民医院与上海中山医院合作建立宁冈县第一医院。这是全区第一家县级合作综合性医院。表28-2-1 2000年吉安地区县(市)综合医院一览医院名称 创建年份 创建时级别 人民医院成立年份 今等级 至2000年止累计建筑面积(平方米) 职工人数病床数 (张) 计 卫生技术人员 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1936 1957 二甲 25120 321 253 310吉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1973 1973 二甲 6324 146 129 160吉安县人民医院 1932 甲级 1958 二甲 23300 277 220 210吉水县人民医院 1934 丙级 1958 二甲 16000 287 229 252峡江县人民医院 1930 丙级 1949 二甲 17200 206 174 180新干县人民医院 1931 丁级 1958 二甲 31120 358 302 205永丰县人民医院 1934 丙级 1959 二甲 17000 302 263 230泰和县人民医院 1933 丙级 1958 二甲 21839 402 332 250遂川县人民医院 1934 乙级 1956 二甲 15400 360 315 200万安县人民医院 1933 丙级 1958 二甲 15089 213 175 170安福县人民医院 1935 丁级 1963 二甲 41226 269 209 207永新县人民医院 1934 丁级 1960 二甲 14234 262 286 250宁冈县人民医院 1933 丁级 1962 二甲 17615 180 148 100井冈山人民医院 1952 1959 二乙 17951 122 84 100合计 279418 3705 2856 2824县(市)中医医疗机构吉安古代中医,尚无医疗组织,多系家传或师承,坐堂开诊或散走行医。清末民初,私立中医诊所渐多。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左翼官员发布“医药救济难民,补西医药不足”的训令,要求各地普设中医诊所, 征调中医人员服务。1940年前后,吉安城中医诊所40余家,遂川、安福、莲花、万安等县普设中医诊所达 140余家。后因战事频繁,管理不善,多数自行解体。
1950年2月,万安县成立第一家中医联合诊所:3月,遂川成立泉江中医诊所,翌年,吉安镇(现吉安市)成立近10家中医联合诊所。1952年,永丰县将一区卫生所改建为“县中医联合诊所"o 1953年, 遂川增至41所,吉安县值夏等先后建所12家,此后,各县普遍建立中医诊所或联合诊所。
1957年开始对全区中医联合诊所进行整顿,精简一批不合格诊所。多数合并于各级卫生所,部分较有名望的继续开业。
1958年,吉安市以中医骨伤科为主体,建立了全区第一所县级中医联合医院。1959年,永新县成立县中医医院,遂川县成立泉江镇中医医院。I960 ~ 1966年,吉水、永丰、泰和、安福等县先后成立中医院。“文化大革命”期间,所有中医医院被撤销,大多数中医人员下放。1978年,根据中共中央(78)56号文件精神,区内中医事业重显生机。1979年,永新、宁冈先后恢复了中医医院建制。1985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振兴中医大会、颁布《关于振兴我省中医事业的决定》后,中医事业发展更快。1986年, 安福、遂川、泰和、万安、新干等县先后建起了中医医院,至1991年,全区14个县(市),实现了县县建有中医医院的目标。1996年1月,吉安市、永丰、泰和三所中医医院通过省厅“二甲评审”,评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1997年安福、吉安二县中医医院被评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至2000年,全区已有八所“二甲”中医院。吉安市中医医院被列为江西中医学院教学医院,吉安、泰和二县中医医院被省卫生厅列为省级 “示范中医医院”建设单位;泰和县、吉安市中医院被列为全省“骨伤科治疗中心”,安福县中医医院被列为全省“中西医结合急救中心”,永丰中医院被列为全省“五官科治疗中心”,吉水县中医院被列为全省 “中药制剂中心”。所有综合医院、中心卫生院和部分乡(镇)卫生院均设立了中医科。一个以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中医科为补充,乡(镇)卫生院中医业务科室为基础的中医医疗网络形成。
厂(场)、矿医疗机构新中国建立后,厂(场)矿企业发展迅速,为保障职工健康,各厂(场)矿企业先后成立了医务所或职工医院,分布在吉安市内有:汽车运输公司、航运公司、红声器材厂、有线电厂、地区贮木场5家职工医院;吉安县内有:天河煤矿、天河电厂、江西机械化工厂、吉安化肥厂、江西电工厂、东固山垦殖场6家职工医院;安福县内有:浒坑钩矿、大光山煤矿、九零一地质队、武功山林场、井冈山棉纺织厂、江西钢丝厂、 江西连胜厂7家职工医院;永新县内有:乌石山铁矿、赣江化肥厂、第二机床厂3家职工医院;泰和县内有:泰和垦殖场、武山垦殖场、小龙鸭矿、庆江化肥厂4家职工医院;还有井冈山垦殖场职工医院、峡江金坪华侨农场职工医院。
1968年,为了保障三线工厂职工的健康,由省直各有关医疗单位下放部分科室和医务人员,分别在吉安县天河、安福县彭坊组建成立103 J04医院;设病床130张(103医院80张,104医院50张),职工 135人(103医院80人,104医院55人)。主要负责吉安、永新、泰和、安福、莲花等地三线工厂的医疗保健任务。1973年,由于省城下放医务人员“复勾”,上述两院的医务人员全部返回省城,医院随之撤销。
90年代中期,国家实行减员增效的调整政策,不少厂(矿)企业撤并、外迁,有的企业破产,职工医院逐渐减少。至2000年,全区职工医院仅剩十家,职工人数450余人。主要的有以下几所:天河煤矿职工医院始建于1942年。1949年7月,由江西省人民政府接管,1953年改建为职工医院,隶属于江西省煤炭工业厅。该院地处吉安县天河镇外五公里处。现有职工11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0人,设病床105张。建筑面积4798平方米,建有门诊大楼、住院大楼、综合办公大楼、放射大楼、中心供应室等业务用房。装有200毫安、400毫安、500毫安X光机,心、脑电图机,半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有内、外、妇、儿、口腔、五官、中医、皮肤及放射、检验、功能等临床医技科室。1997年被授予“二级乙等医院”称号。
浒坑餌矿职工医院该院地处安福县浒坑镇。始建于1950年9月,1957年改为现名。隶属于江西省冶金厅。2000年有病床104张,职工人数11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4人。医院建筑面积6891平方米,建有门诊楼、住院楼、制剂楼、医技楼等,主要设备有500毫安X光机、B超、心电监护仪、纤维胃镜等。 主要技术项目有急诊、抢救、外科手术和妇产科。
井冈山棉纺织厂职工医院地处安福县洲湖镇,前身为安纺筹建医务室。建于1968年5月,隶属于井冈山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有职工4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4人。建有门诊楼、住院楼等业务用房面积3674平方米;装备有进口 B超机、胃镜、脑电图机、脑地形图仪、心电图机、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半自动化尿液分析仪、心电监护仪、呼吸机、麻醉机、婴儿保温箱等设备。开设内、外、妇、儿、五官、中医等临床科室。尤以妇产科为特色,能开展大部分胃切除、乳腺癌根治术、腹膜外剖宫产、子宫全切除、 甲状腺瘤切除、胆囊切除术等。1996年被评为一级甲等医院。
农村医疗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1958年始,为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各县(市)陆续把位于交通方便、人口稠密的乡(镇)医疗机构,逐步升格为中心卫生院。从人员、房屋、技术、设备诸方面进行有计划地装备,使其逐步形成对周边一般乡(镇)卫生院业务技术指导中心。至2000年,累计投入中心卫生院的发展资金 3235.18万元,完成62所中心卫生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任务,占中心卫生院总数的87. 3%,完成建筑面积69514平方米。仅1991〜2000年投入中心卫生院设备建设资金546万元,90%的中心卫生院装备了X光机、心电图、b超机。所有中心卫生院都开展三大常规检查,不少中心卫生院能开展生化检查,一般上下腹部外科手术、结扎、难产都能在中心卫生院完成。至2000年全区中心卫生院共有病床1614张,卫生技术人员1869人,分别比1990年增长11.3%和12.9%;建筑面积176700平方米,固定资产3535万 (见表 28-2-2)。
表28-2-2 2000年吉安地区乡(镇)中心卫生院一览县(市) 机构数 (个) 病床数 (张) 卫生技术人员数 所在乡(镇)名称吉安市 1 10 40 河东井冈山市 2 95 107 厦坪、黄坳吉安县 8 236 285 固江、永阳、万福、桐坪、敖城、敦厚、值夏、新号吉水县 6 143 221 枫江、八都、白沙、水南、阜田、丁江峡江县 4 42 121 水边、砚溪、马埠、仁和新干县 7 218 141 漂江、七琴、麦型、塘头、荷蒲、三湖、大洋洲永丰县 7 128 156 沿陂、古县、藤田、石马、沙溪、龙岗、瑶田泰和县 7 164 178 螺溪、马市、沙村、苑前、万合、冠朝、灌溪遂川县 7 154 167 零田、草林、衙前、左安、大汾、巾石、堆前万安县 6 126 130 观头、窑头、涧田、沙坪、潞田、下造安福县 5 87 153 严田、洲湖、金田、山庄、洋溪永新县 7 171 125 石桥、烟阁、澧田、文竹、怀忠、坳南、莲洲宁冈县 4 40 45 古城、新城、大境、睦村合计 71 1614 1869 一般乡(镇)卫生院是在乡(镇)卫生所、联合诊所或农村医院的基础上完善发展而来。1958年“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乡(镇)卫生院(所)撤并,组建成立“公社卫生院”,一直延续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由于农村体制的变更,“公社卫生院”易名为乡(镇)卫生院。至2000年,全区有乡(镇)卫生院176所, 病床1627所,卫生技术人员1993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乡(镇)卫生院得到了较快发展。“七五”期间,国家为改善特困乡卫生院的办院条件,投入了 265.5万元资金。1991年以后,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三项建设”的投入。至2000年,累计投入资金2641.21万元,改扩建房屋面积55502平方米,总面积达到164000平方米。完成房屋、人员、设备“三配套”建设的卫生院数有90所,占卫生院总数的51.14%。 固定资产达3264万余元,投入设备建设446. 2万元,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都装备了X光机、心电图机、B 超机,以新“三件”替代了“老三件”(听诊器、注射器、血压计)。不少卫生院能开展下腹部和计划生育手术。 初步建成了集医疗、防疫、保健于一体,防治结合的乡(镇)卫生组织(见表28-2-3) o表28-2-3 2000年吉安地区一般乡(镇)卫生院一览县(市) 机构数 (个) 病床数 (张) 卫生技术人员数 所在乡(镇)名称吉安市 7 63 164 樟山、长塘、兴桥、白塘、禾埠、天玉、曲瀨井冈山市 3 29 51 拿山、下七、长坪吉安县 20 205 300 梅塘、永和、凤凰、高塘、横江、浬田、前岭、天河、指阳、官田、'安塘、油田、盘田、北源、大冲、东固、富田、 文陂、登龙、云楼吉水县 18 168 242 文峰、葛田、盘谷、尚贤、西沙、黄桥、金滩、住岐、双村、水田、醪桥、新和、罗田、冠山、白水、乌江、邱陂、 富滩续表县(市) 机构数 (个) 病床数 (张) 卫生技术人员数 所在乡(镇)名称峡江县 6 64 58 桐林、罗田、巴邱、金江、沙坊、福民新干县 7 118 118 城上、潭丘、神政桥、沂江、金川、界埠、桃溪永丰县 19 123 106 坑田、富溪、鹿冈、潭城、佐龙、恩江、桥南、八江、七都、遇元、陶唐、北坑冲村、上溪、水浆、上固、君埠、 潭头、•:坊泰和县 18 139 204 澄江、碧溪、桥头、禾市、石山、南溪、上田、苏溪、栖龙、塘州、上模、水槎、老营盘、中龙、樟塘、沿溪、上杞、小龙遂川县 20 122 157 南江、杨芬1汤湖、高坪、七岭、营盘吁、戴家埔、禾源、珠田、横岭、盆珠、大坑、枚江、碧洲、新江、丘斗江、双桥、滁洲、西溪、黄坑万安县 13 148 157 顺峰、宝山、武术、枫林、五丰、百加、柏岩、弹前、棉津、罗塘、髙陂、韶口、桂江安福县 18 129 251 枫田、竹江、瓜畲、连村、赤谷、横龙、太山、浒坑、樟圧、钱山、大布、江南、寮塘、甘洛、柘田、石溪、洋门、 彭坊永新县 22 294 152 禾川、埠前、高桥、日光、莲塘、曲江、才丰、龙源口、 三湾、才中、江畔、龙门、龙田、沙市、高溪、象形、卢溪冻里、白沙塘、泮中冶岭、高市宁冈县 5 25 33 鹅岭、柏露、茅坪、葛田、东上合计 176 1627 1993 村级卫生组织50年代,随着农村互助组和农业合作社的建立,在政府的号召下,个体开业诊所建立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织联合诊所,担负农村疾病防治任务。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一部分联合诊所相继并入公社卫生院,一部分继续留在农村开展防病、治病工作。“文化大革命”时期,合作医疗、赤脚医生在全国兴起。区内原有农村联合诊所全部转为合作医疗站,并大量培训赤脚医生,积极发展合作医疗。1972 年,井冈山地区革命委员会专门发文,号召全区各级革委会大力发展合作医疗和赤脚医生。是年底,全区建立合作医疗组织的大队有1889个,占大队总数的93.4%,赤脚医生达6683人,平均每个大队有赤脚医生近 3.5人。随后,几经起伏,至1980年合作医疗站有2217个,占大队数的70.74%,赤脚医生5416人。进入90 年代,赤脚医生随之易名或改行。1985年后,大队改村委,医疗站改称村卫生所,原有的赤脚医生更名为乡村医生。1995年开始,建立新合作医疗制度,至2000年,全区共有村委会3098个,已建立合作医疗或医疗保险的村委会210个,村办或群众办的医疗点583个,乡村医生或卫生员联合办的医疗点399个;培训乡村医生3865人,卫生员755人,接生员1961人。初步形成了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络。
私立医疗机构1917年,永新县李桃夫妇在永新开设“安得烈”诊所,这是吉安西医个体行医之始。1934年,吉水县曾钦恭在吉水县城开设“安众”诊所。此后,各县均有中西医人员设诊开业。吉安城有红十字医院,惠黎、华光、宏济、光华医院,吉安产院等;永新、吉水、遂川漆和、万安等县亦有中西医诊所相继建立。
新中国建立后,绝大多数中西医诊所个体开业人员,被组织起来成立联合诊所或联合医院。以后,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体制的不断更换,不少联合诊所或医院并入公立医疗机构,个体行医者极少。“文化大革命”时期,个体行医、私人开业基本绝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国家鼓励和支持私人医师开业。1985年以后,私人行医、个体开业不断发展。至 2000年,全区个体开业诊所804个,个体开业医生848人。
医政管理医疗管理1940年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了《县各级卫生组织大纲》,规定县卫生院设院长、医师1 ~ 3名,公共卫生护士 1〜2名,护士 4 ~8名,助产士 2〜4名,药剂员1〜2名.检验员1〜2名,卫生稽查员2〜4名,事务员1〜3名以及若干卫生员。1943年,行政院又颁布了《卫生组织大纲》。同年,行政院卫生署专门颁布了《医师法》,开始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宏观管理。
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加强了对卫生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法规、法则。50年代初,江西省卫生厅颁布了《医院规则》和《医生守则》,规定了当时对医疗单位的管理要求。
1964年,国家卫生部颁发了《城市综合医院工作条例》,此后,吉安专区县以上综合医院的管理,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条例”进行,乡(镇)卫生院及联合诊所亦按此条例参照执行。有效地发挥了行政、业务、经济效能,使医院的业务和财务工作得到了相应提高,整个医疗系统秩序良好。“文化大革命”时期, 医疗单位的管理体制遭到严重破坏。全民和集体两种机构性质混淆,医疗管理混乱,医疗质量普遍下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卫生工作开始拨乱反正。国家卫生部重新制定颁发了《全国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和《全国医院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全国医院工作制度及各类工作人员职责》,对各级医院进行全面整顿,使医院管理逐步走上正轨。
1982年,为了使医院管理工作更趋规范,地区卫生局对医疗单位提出了“定额管理”要求,并颁发了 《关于实行“五定”(定床位、定人员、定任务、定业务指标、定收支)、“一奖”(奖金)的管理制度>0 1984 年,根据省卫生厅要求,开始有计划地在全区县以上综合医院开展示范病区管理,转发了江西卫生厅《示范病区建设标准》,促进了医院管理向前发展。1985年,针对全区急诊工作薄弱现状,地区卫生局发出了 《关于加强医院急诊科室建设的通知》。经过几年努力,全区综合医院全部建立了急诊科,使医院的急救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同年,按照省卫生厅要求.在全区广泛开展创“六好文明医院”活动,转发了省卫生厅《关于六好文明医院检查评分标准的通知》,深入开展了以狠抓思想政治工作、服务态度、医疗质量、环境美化、后勤管理、团结协作6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六好文明医院”活动。
1986年3月,地区卫生局转发了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放射科、检验科(室)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各医院进一步加强放射科、检验科(室)建设。是年,地区医院、吉安医学分院附属医院、安福县人民医院首批参加全省临床检验室间质控工作。安福人民医院获1986年全省临床检验室间质控第一名。
1986年7月地区卫生局下发了《全区医院后勤工作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和《全区病房管理评分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医院后勤工作必须为临床第一线服务。明确了抓好病房管理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条件。同年,就上述两项工作进行了检查评比,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
1987年,为了总结护理工作经验教训,开创护理工作新局面,全区召开了首届护理工作会议,贯彻全省首届护理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和讨论护理工作。年底对全区县以上医院护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评比,表彰了一批护理工作先进单位。
1988年,为了加强医院消毒供应室的建设与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地区卫生局召开了医院消毒供应室建设座谈会,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消毒供应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通过全省统一整顿检查,全区县以上医院达到了部颁《医院消毒室供应建设标准》的要求。
1989年,为了进一步防止医院感染,做到医疗安全,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医院感染管理的通知》,各级医院成立了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医院的感染监测、善后处理工作。
1990年,为了加强医院病案管理,推行国际化标准管理,地区召开了全区病案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全省会议精神,提出了加强医院病案管理方案,并确定在地区医院试行国际icu监护病房管理方法。 同年6月,地区卫生局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试行草案)的通知》,开始对医院分级管理做前期准备工作。
1991年,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深化医院改革,地区卫生局下发了《吉安地区卫生局系统深化改革的意见》,推行院、站(所)长负责制,院、科两级核算等九个方面改革举措,全面实行口标管理责任制。
1992年,为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新的医德医风,地区卫生局在全区卫牛:系统开展“服务、质量、效益年”活动,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医疗单位开展“服务、质量、效益年”活动的通知》,广泛开展“百日优质服务”、“微笑服务”活动。
1993年初,为了深化改革,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地区卫牛局制定了《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新的目标,确定了万安县为综合改革试点;吉安县为医德医风、廉政建设工作试点;永丰县为发展第三产业试点;地区人民医院为开展特殊医疗服务试点;附属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井冈山为发展合作医疗试点。为了加强医疗部门的职业道德教育,地区卫生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的规定》、《全区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几项规定》,聘请医德医风监督员160余人。
为了贯彻卫生部关于开展分级管理的通知精神,在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下,开始对区内县以上综合医院的分级管理评审工作作出了部署,制定了《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实施方案》,成比了由卫牛.、人事、财政、物价部门共同参与的“分级管理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并确定了泰和县人民医院、井冈山医专附属医院为第一评审周期的试点单位。
为了培育和开发医疗市场,在保障基本医疗的前提下,逐步开展特殊医疗服务以满足社会多层次对医疗的需求。并逐步实行“三保三放”的医疗卫生新格局,即保农村,放城市;保防保,放医疗;保基本医疗,放特殊医疗服务。是年,地区人民医院、泰和县人民医院、占安县人民医院开设了专家门诊、优质服务、母婴同室、点名看病、点名手术等多项服务。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首开了病人“三选活动”(病人选医生、病人选护士、病人选病床)和上门护理。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地区卫生局制定了《强化卫生管理扶助个体私营经济》的具体方案,在全区扶植、发展个体行医、私人开诊。据初步统计,1979〜1993年全区发展个体及乡村医生达 5000余人。
针对医院财务管理和后勤工作的滞后局面,地区卫生局制定了《医疗后勤管理办法》,提出了后勤工作为临床服务的要求,改革后勤管理,推行责任承包,实行社会化服务。要求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防止乱收费、 多收费、乱涨价现象,堵塞漏洞,节省开支,把国有资金保值增值作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核心工作。
1995年,通过“一级甲等医院”评审的医院25所,“二级甲、乙等医院”评审的14所,级乙等医院”评审的1所。至此,全区完成了省卫生厅要求的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在第一评审周期(1991 - 1995 年)完成等级评审任务。
1996年4月,为了巩固分级管理评审成果,地区卫生局及时提出了在综合医院中开展科室分等管理的设想,制定了《关于医院开展科室分等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分等的标准和评审细则,并开始在地宜医院试行。同年10月,为了开展承诺服务,进一步改进医疗单位的行风形象,地区卫生局下发了 《关于推行医疗卫生服务承诺制度的通知》,在城乡医疗机构普遍推行承诺服务。
为了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5年4月6日,地区卫生局制定了《吉安地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意见》,并开始对医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全区取缔无证行医、无证输液、私自开诊、 超范围行医以及非医务人员行医等874人,初步遏制了“办医乱、乱办医”现象。为了合理配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地区卫生局制定了《吉安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1996 -2000年) 并经吉安地区行政公署行文批转各地执行。同时,在1995年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全区组织了 800余名工作人员,对全区13个县(市)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大清理、大整顿。共清理各类医疗机构4475家,通过整顿减少了 1778家,保留了 2697家。个体医疗机构由1187家减少到741家;村卫生所由2736家,减少到2003家。取缔了无证行医人员485名,医疗市场混乱现象明显好转。2000年1月12日,地区卫生局会同公安、工商、广电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区医疗机构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联合行动对医疗机构进行治理整顿。通过半年工作,落实了《吉安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违规的194家,采取关、停、并、转、迁的措施;共清理检查4100家,取缔无证行医127家,处理擅自变更行医地点的67家,处理无证输液53家,查处假药20余种。
1997年,医院及医政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全国、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为中心,继续深化医疗机构内部改革和行业作风建设。2月7日,地区卫生局下发了 《吉安地区1997年深化卫生改革要点》,提出了以初级保健为龙头,全面促进农村卫生工作向纵深发展等7项要求。5 ~ 7月,地区人大工委组织部分全国、全省人大代表对卫生局的工作进行了为期3个月评议,医政工作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对医疗作风、服务态度、医疗质量的全面检查和整改。5月,地区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6月发出了《关于向梁路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号召全区卫生人员向梁路石(遂川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副院长)学习,恪尽职守,勇于奉献,治病救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要求,组织县以上医院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1997年全区32 所二级、三级医院与37所边穷乡(镇)卫生院“联姻结对”,为基层开展农村适宜技术56项,赠送医疗设备39台(件),免费为乡(镇)卫生院培训技术人员152人,组织了 42支医疗队共412人次下乡为农民防病治病。
1998年,为了改革传统的功能护理,提高护理质量,5月3日,地区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做好1998年整体护理工作的通知》。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整体护理。为了做好护士执业考试和资格认定工作,下发了《关于办理1998年护士注册的通知》,全年共完成400余名护士资格认定注册和137 名执业护士考试工作。
开展了对县级以上医院科室分等评审工作。1998年组织了评审组对吉安县、泰和县、吉水县人民医院的20个业务科室进行了分等评定,对16所乡镇卫生院及厂(矿)职工医院进行了“一等甲级医院”的评审。
广泛开展“视觉第一中国行动”活动。由省、地两级医院抽调10名专家,完成行署对澳大利亚霍洛基金会白内障手术筛查对象2210名的任务。并在地区医院、宁冈县医院对322名老年白内障患者进行了复明手术。全面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和“澳大利亚弗雷德•霍洛基金会”的白内障复明工程。 2000年,先后派遣4名医务人员参加了由“澳大利亚弗雷德•霍洛基金会”组织的免费白内障手术培训, 组织30支小型白内障复明手术医疗队,为150余名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手术并减免费用,使100多个家庭摆脱了因病致病的窘境;配合中国残联和国际狮子会开展35100人的眼病调查,为“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在我区的实施做好了充分准备。
1999年5月,吉安地区医学检验中心成立。同时成立吉安地区临床检验质量委员会。为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检验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199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开始实施。为了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地区卫生局首批对现有医师分临床类、口腔类、公卫类和中医类四类进行资格认定和执业考试。资格认定人数5388人, 执业考试人员1325人,其中合格人数1116人:为了制止医院和医务人员收红包、拿回扣等不良现象,地区卫生局在年初下发了《关于在医疗活动中严禁临床促销开单费等回扣行为的通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按照《执业医师法》和《执业护士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加大执法力度。2000年完成了 1132名执业医师和170名执业护士考试及1200名医师和187名执业护士的资格认定注册工作。至2000年,全区累计完成执业护士考试人数1262人,其中合格人数1178人,执业护士资格认定注册3000余人。
为了加强血液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转发了省卫生厅《关于临床输血技术规范》。1995年元月,吉安地区中心血站正式成立,全区供血“三统”(即统一规划采血机构,统一管理血源,统一采血、供血、用血)有了组织保证。同时抓好临床用血管理,积极组织公民义务献血。1999年以来,先后组织3500余人的无偿献血活动。
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从50年代开始,乡、人民公社卫生院一直由当地县(市)卫生局管理,党的关系则属当地乡(镇)党委领导,人员、房屋、设备、经费、业务活动由地县卫生局直接调配。进入90年代, 为探索农村卫生院的经营管理,摆脱困境,地区卫生局在1993年对乡(镇)卫生院提出了改革设想: (1)优化组合,增设医疗网点;(2)试行“一院两制”或“一院多制”;(3)租赁承包;(4)试行股份合作办院;(5)试行卫生院下放乡(镇)政府管理,以乡(镇)管理为主.县乡共管。是年,不少乡(镇)卫生院走出院门,增设医疗网点,实行分灶吃饭,分组核算。峡江、永丰、吉安等县把边远山区卫生院下放给当地政府管理,实行“乡(镇)管为主,县、乡共管”。1994年,新干县把所有乡(镇)卫生院实行国有民营,经营权全面放开,实行自主经营、自主分配、自我调控、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管理模式。遂川县则对农村卫生院采取突出“四个活”,搞好“五个放”,即学活“邓小平文选”,换活脑筋,用活政策,搞活管理;放责任权, 放经营权,放用工制度,放分配机制,放开投资渠道,1995年,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地区卫生局先后制定了《乡(镇)卫生院国有民营管理办法》、《乡(镇)卫生院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吉安地区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办法》,并确定以万安、 永丰两县全面推行“一体化”管理试点。是年,全区有91所乡(镇)推行了“一体化”管理。对乡村医生进行全员培训,推行“红色证书工程”,在完成业务学习计划的基础上,实行乡村医师职称评定、凭证上岗。为了做好这一工作,地区卫生局会同地区人事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乡村医生中开展职称考试评定的通知》,规定了乡村医士、乡村医师、中级职称的报考条件。
1996年,进一步探索乡镇卫生院管理模式,地区卫生局组织了吉安地区农村卫生工作现状调查,对 269所乡镇卫生院效益情况进行调查分析。
1997年、1998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事业发展较快。遂川、泰和、永新、安福、吉安等县通过检查达到了初级卫生保健合格标准。推行乡、村机构一体化管理的乡(镇)数从1996年的91所增加到187所,占乡(镇)卫生院数的72%,实现合作医疗站的乡(镇)53个,参加合作的农民62000人。
1999年为了加快农村卫生院建设,地区卫生局制定了《吉安地区一般乡镇卫生院建设方案的通知》 和《吉安地区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针对房屋建设、人员配备、设备装备、科室建置、必备技术、布局与环境等6个方面提出了 31条建设标准。并就现有112所贫困卫生院,从1999年起,分6年进行全面建设: 1999年8所,2000 ~ 2002年每年20所,2003〜2004年每年22所。
2000年为了彻底改变区内农村卫生院的落后面貌,提高农村卫生院的整体服务功能和技术水平,吉安地区行政公署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卫生院建设的通知》,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房屋建设、人才培养、设备技术、内部管理、经营机制等给予了很多优惠政策,每年从地方财政投入100万资金进行改造, 给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发展增添了生机和活力。
医疗事故管理50年代中期,根据省卫生厅要求,开始在县以上医院建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对每一个死亡病例不论有无差错,都必须进行讨论,以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护人员工作责任心。60年代初,省卫生厅颁发了《关于鉴定和处理医疗事故暂行办法(草案)》,医疗事故开始有章可循。 1980年,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坚决防止医疗责任事故的通知》,同年12月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卫生厅、公安厅、民政厅、劳动厅联合颁发了《江西省医疗事故处理暂行办法>o 1989年4月,地区卫生局根据卫生部、省有关处理医疗事故的精神,成立了《吉安地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各县(市)都先后成立了相应组织,把防范医疗事故作为评选“六好文明医院”的主要标准之一,并与医务人员晋升、 晋职、加薪、奖金直接挂钩,在县及县以上医院建立和健全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登记制度、病案讨论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护理三查七对制度和死亡病例讨论等制度。
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o 1989年5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出《江西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通知;1990年地区行署办公室以吉行办字(90)75号文,下发了《关于调整地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各级各类医院认真执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加强了医疗安全管理,一经发现事故,认真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