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724 |
颗粒名称: | 地区卫生机构 |
分类号: | R197.63 |
页数: | 2 |
摘要: | 元大德三年,吉安路置惠民药局,并设医官提领一员,择良医担任,贫乏疾病之人,不致失所。名医王东野(永新人),曾任吉安路医官司副提领、永新州医官提领,执掌卫生行政、医学教育之公务。武宗至大四年,王东野受皇命进京,封太医院御医、徽政院给事中、医学提举官,倡设“广惠局”,施医布药救民疾。后“惠民药局”废弃。吉安全区,亦按要求分设四级卫生行政机构。另有吉安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吉安地区职工医疗保障委员会、吉安地区红十字会、吉安地区监察局驻地区卫生局监察室的办公机构在卫生局内。井冈山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及附属医院、吉安卫生学校的业务指导、财务管理属地区卫生局。 |
关键词: | 企事业单位 医药卫生组织机构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