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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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3691
颗粒名称: 计量改革
分类号: TB91
页数: 1
摘要: 清代,府、县实行营造尺审平制。1营造尺合米制32厘米,一升合1.035升,1审平斤合 0.597千克。清末在完善营造尺审平制同时。1915年1月,北洋政府公布《权度法》,规定采用两制平行的办法,将清代“营造尺审平制”称甲制; 把米制称乙制,冠以“公”字,为公尺、公升、公斤。但在吉安的推行工作只有一个开端,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度量衡器具依然混乱。市秤改为10进制1959年6月15日吉安专署发出《关于改两,不变斤,将16两秤改为10两1斤的通知》。规定中医处方用药计量改为公制,同西医计量单位取得一致。推行定量鸵杆秤吉安地区从1993年11月起实行定量钝杆秤。停止制造和逐步取消非定量牠杆秤。
关键词: 单位制 计量单位

内容

清代,府、县实行营造尺审平制。1营造尺合米制32厘米,一升合1.035升,1审平斤合 0.597千克。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重订了计量单位,长度的计量单位为:毫、厘、分、寸、尺、步(变称弓,为5 尺)、丈3KW丈)、里(180丈);地积单位为:方尺(100方寸)、方米(5尺2)、方丈(10尺2,等于4方步);分(24方步即6方丈)、亩(10分)、顷(100亩)、方里(540亩);容量单位为:匀、合、升、斗、斛(5 斗)、石(10斗);重量单位为:毫、厘、分、钱、两、斤、(16两)。但在民间还普遍使用过鲁班尺(0.35米), 裁尺(0.505米),河桶(每桶合1.13升),司马(1斤含0.582千克)等杂制度量衡器。清末在完善营造尺审平制同时。明令规定:度以尺,量以升,衡以两为主单位。但外国货物进入国内,一些商店又使用英美制的英尺、加仑、磅和法国的米等计量衡器具。
  1915年1月,北洋政府公布《权度法》,规定采用两制平行的办法,将清代“营造尺审平制”称甲制; 把米制称乙制,冠以“公”字,为公尺、公升、公斤。但在吉安的推行工作只有一个开端,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度量衡器具依然混乱。
  1928年7月18日,国民政府废除旧杂制,公布《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规定以万国公制(即米制)为标准制,以市田制为辅制,长度以1公尺为标准尺(折合3市尺);容量以1公升为标准升(折合1 市升);重量以1公斤为标准斤(折合2市斤,1市斤为16两)。
  当时,公制长度的计量单位为:微米、忽米、算米、毫米(分、里)、厘米(公分)、分米、米(公尺)、公里 (1000米)。地积计量单位为:公厘、公亩、公顷(100亩)、平方公里。容量计量单位为:毫升、厘升、分升、 十升、百升、千升。重量计量单位为:毫克、厘克、分克(公分)、十克、百克、公斤(1000克)、公担(100公斤)、吨(1000公斤)。
  市制长度计量单位为:毫、厘、分、寸、尺、丈、引(10丈)、里(15000市尺)。地积计量单位为:毫、厘、 分、亩(10分,合6000平方尺)倾(100市亩)。容量单位为:勺、合、升、斗、石(10斗)。重量单位为:毫、 厘、分、钱、两、斤(16两)、担(100市斤)。
  1935年,区内各县开始推行公制和市制,宣布其他旧杂制为非法度量衡器具,不得制造和使用。同年,江西省政府颁发《各县区乡镇公所推行新制度量衡器具实施办法》O1937年,江西省政府再次颁布《江西省各县推行新制度量衡实施办法》,限制使用市制,销毁旧制器具。
  1951年4月13日,吉安市人民政府下发《吉安市度量衡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市公私使用的各种度量衡器,均应以市制和公制为标准,严禁制造、贩卖、使用其他旧杂制器具。从1958年起,开展各县度量衡的检定管理,到1959年完成了全区14个县度量衡的统一。
  市秤改为10进制1959年6月15日吉安专署发出《关于改两,不变斤,将16两秤改为10两1斤的通知》。I960年,地区计量所向各县(市)衡器制修厂、社、组发出《关于禁止十六两秤制造、修理的通知》,确保了市秤改为十两秤的顺利推行。到1965年,全区城镇、国营企业、商店、农村的改制工作基本结束。1984年8月,地区标准计量局发岀《关于在全区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的通知》,规定停止生产市秤、市尺。:1986年6月1日起,地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群众团体均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中药用药计量改为公制1977年4月5日,国务院批转国家标准计量局等单位《关于改革中药处方用药计量单位》的请示报告。规定中医处方用药计量改为公制,同西医计量单位取得一致。计量单位: “克、毫克、升、毫升”。吉安地区于1978年12月改制结束。
  推行定量鸵杆秤吉安地区从1993年11月起实行定量钝杆秤。停止制造和逐步取消非定量牠杆秤。(定量钳:形状圆锥形,一边铸“秤量x x千克”,另一边铸“龜重x x千克”字样。中间留一调整腔,按五等舷码标准检定合格后,加盖检定印)。至1985年,全区淘汰了历年使用的非定量轮杆秤,全部改用定量轮杆秤。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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