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666 |
颗粒名称: | 科技经费改革 |
分类号: | G31 |
页数: | 1 |
摘要: | 1985年前,吉安地区对科技计划项目的三项经费使用管理是以“切块经费”下拨。1989年,在省科委和地区农业银行的支持下,实行“以贷代拨”三项经费使用的改革, 即将科技三项费拨款用于项目承担单位到银行贷款的利息支付,以增加科研经费的投入。按项目审批, 实行合同管理,经费包干,专款专用,运用经济手段管理科研项目和经费使用,改变以往吃大锅饭的现象,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如1987年度,由永丰县科委负责,瑶田乡金山坪协作的“生态农业试验示范”项目,与地区科委签订合同书,用0. 6万元的三项经费到银行贴息贷款8万元用于项目投入,直接下拨到承担单位。1990年后,停止贴息贷款,恢复原有管理方式。1999年取消省二级项目。 |
关键词: | 科技经费 科研管理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