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专利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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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365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专利管理
分类号: C18
页数: 1
摘要: 遵照国专发计字[1984]第130号文《关于在全国设置专利工作机构的通知》精神,地区科委于1984年11月举办吉安地区首届专利知识普及学习班。1990年以前,吉安地区专利管理工作主要挂靠江西省专利服务中心,由地区科委有关科兼职管理。1990年12月29日,吉安地区编委批准设立吉安地区专利事务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3人,经费实行自收自支。该机构于1993年5月筹建,同年7月正式成立。业务范围主要是负责宣传专利知识,开展专利咨询服务,接受专利申请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专利无效请示、专利诉讼调解、专利技术转让及中介服务等。专利服务全区专利管理机构成立前,专利代理和专利文献等服务工作已开展。
关键词: 社会科学 专利

内容

吉安地区专利管理始于1984年。遵照国专发计字[1984]第130号文《关于在全国设置专利工作机构的通知》精神,地区科委于1984年11月举办吉安地区首届专利知识普及学习班。1990年以前,吉安地区专利管理工作主要挂靠江西省专利服务中心,由地区科委有关科兼职管理。1990年12月29日,吉安地区编委批准设立吉安地区专利事务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3人,经费实行自收自支。该机构于1993年5月筹建,同年7月正式成立。业务范围主要是负责宣传专利知识,开展专利咨询服务,接受专利申请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专利无效请示、专利诉讼调解、专利技术转让及中介服务等。1997〜 2000年,地区专利事务所迁地区科技情报所院内办公,由科技情报所兼管。
  专利服务全区专利管理机构成立前,专利代理和专利文献等服务工作已开展。地区科委于1985年先后派出 4名干部赴上海、南昌等地参加专利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取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1985年4月,吉安地区首件专利申请——吉安市东方红木器厂职工张少波的“踏触式电热鞋与电热防寒套装”的研制,于 1986年6月20日经批准获得专利权。1989年,吉安市樟木箱厂的“包革皮箱”获省优秀专利产品奖。 至2000年,吉安地区共申请专利416件。
  专利保护1988年,新干县城上皮革箱厂仿照吉安市樟木箱厂的专利产品“白鹭”牌全革樟木箱,侵权生产并销售“龙”牌樟木箱。这是全区第一宗专利权被侵案。为了维护专利人的合法权益,在被侵权人的请求下,吉安地区科委派出专利代理人赴新干县进行实地调查取证,经媒体曝光并呈文江西省专利管理局, 使该案得到圆满解决,维护了专利人的合法权益。
  专利知识学习与宣传1985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简称《专利法》),随后地区科委在吉安市街道系统、二轻系统、永丰县、吉安县、安福县等地举办专利知识讲座和《专利法》学习班。
  根据1986年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国家财政部、国家专利局《关于加强企业专利工作的规定》精神, 全区加强了对企业专利工作的管理,帮助企业培训专利工作人员,并先后在吉安市樟木箱厂、江西有线电厂、安福浒坑铸矿、东固垦殖场等企业,建立了专利工作示范点,较好地推动了全区企业专利工作的开展。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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