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650 |
颗粒名称: | 鉴定 |
分类号: | C34 |
页数: | 1 |
摘要: | 按1979年省科委制定、发布的《江西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科技成果鉴定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重要性及涉及面的大小,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和基层级4级鉴定。成果鉴定方式:可按成果的不同情况,采取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函审鉴定3种形式进行。全区首次鉴定的科技项目为“红壤酸性水稻土地施用腐殖酸肥效及改土机理研究”,该项目由地区科委和地区农业局于1979年12月8日组织鉴定,项目完成单位为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按行业分布:工业282项,农业153项,林业65项,医药、 卫生73项,其他19项。 |
关键词: | 科学研究 测试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