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645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科技三项经费管理 |
分类号: | G31 |
页数: | 3 |
摘要: | 科技三项经费是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为促进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迅速转化为社会生产力而设立的科技专门经费,包括:为研究新产品而设立的试验费;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用于社会工业化生产所必须进行的中间试验而设立的中间试验费;为支持重要的科学技术研究而设立的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国家安排的科技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有关部门列入预算,由中央财政拨款。国家规定凡实行利润留成和利税承包的企业,其新产品试制和中间试验项目所需经费,由企业从留成的利润部分或完成承包合同后所获利润中开支。科技三项经费由各级科委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扶持各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 |
关键词: | 科学研究工作 科研开发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