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3月,成立吉安地区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地区科委),开始对全区科技规划与计划进行管理、指导与协调。“文化大革命”期间,科技规划与计划工作中断。1978年,恢复吉安地区科委, 科技规划与计划工作得到加强。1986年,地区科委设立综合计划科,专门从事科技规划与计划的管理, 全区科技规划与计划管理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科技规划管理1985年以前吉安地区未进行科技规划的编制工作。是年,地区行署曾成立“七五”科技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并在地区科委设立《“七五”规划》编制办公室。后因种种原因,该《规划》未形成正式文稿。
吉安地区“九五”京九沿线(吉安段)科技“星火”示范工程建设规划1994年2月,为策应京九铁路的全线贯通,遵照国家科委、省科委《关于加快京九沿线科技“星火”示范工程建设规划》的部署,吉安地区科委主持编制《吉安地区“九五”京九沿线(吉安段)科技“星火”示范工程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提出了“九五”期间京九沿线(吉安段)“星火”示范工程建设的重点布局是“三区、六基地、八开发” O三区为:吉安市河东科技“星火”项目示范区;峡江县水边镇“三化”(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规划示范区;泰和县文田镇跨世纪小康住宅示范工程区。六基地为:林产化工原料林基地;特种水果基地;优质大米商品粮基地;名优蔬菜基地;珍稀水产和“三高”(高产、高质、高效)经济作物基地。八开发是:泰和乌鸡系列产品开发;食品包装技术开发;果蔬保鲜技术开发;珍优水产养殖技术开发;经济作物综合利用技术开发;林产化工技术开发;矿产资源技术开发;科技信息技术开发。
吉安地区1996 ~ 2000年科技发展规划1996年3月,由地区科委主持编制《吉安地区1996〜 2000年科技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把全区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规划》提出科技发展的重点是:以全区“拳头”产品和支柱产业开发为龙头,围绕“加强农业,强攻工业,狠抓第三产业”这条主线,加速科技进步,为全区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规划》提出了全区至2000年4项科技发展目标:科技进步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工业达到 45%,农业达到50% ;农业先进生产、管理技术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0% , 农业良种推广覆盖率达到95% ;全区组织实施“星火计划”项目200项,建立国家或省级“星火”密集区1 个,“星火”示范县1个,“星火”支柱产业10个;培训“星火”技术人才10万人次。全区工业主要产品 40%以上达到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的国际水平。
吉安地区“星火计划”发展纲要2000年3月,吉安地区科委主持编制《吉安地区“星火计划”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的指导思想是:根据“星火计划”的宗旨,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面向农村,面向农业,面向农民,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突出抓好“优良种子工程”和京九铁路沿线“星火”产业带及支柱产业开发,继续给予先进技术的注入和提高科技对农业发展的支撑力度,较大幅度地提高农副产品的档次和质量,从而提高全区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纲要》的主要内容仍为“三区、六基地、八开发” O科技计划管理年度科技计划管理1969年以前,地区科委(科技组)都未制定系统的年度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的确定多是根据当时条件而定。1970年,地区“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科技组首次编制和实施年度科技计划,其编制原则是:以解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技术关键为重点,以符合全区经济发展目标和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产品有较大市场容量及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的开发研究或重点科技成果推广为项目等。截止2000年,全区共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含“星火计划”、“火炬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共计653项(不含县、市科委自行安排的科技计划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 45项、省(部)级项目166项、地级项目442项。计划项目按行业分类:工业215项、农业233项、林业32 项、畜牧水产75项、文教、卫生24项、其他74项。其间,全区累计投入科技三项经费155& 7万元(不含县、市财政安排的科技三项经费及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科技三项经费”内容详见本章第二节。)O 其中:国家下拨科技三项经费220. 55万元,省下拨科技三项经费332. 1万元,地级科技三项经费 1006.015万元(含省切块给地区自行安排的三项经费)。
截至2000年,全区通过组织实施的653项科技计划项目中,有252项重大科技项目或重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曾对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过较大的推动和影响。
“星火计划”管理198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科委组织实施“星火计划”。“星火计划”就是把科技“星火”撒向农村,指导农民依靠科技振兴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专项科技计划。 “星火计划”项目主要实施领域是:种植业和养殖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农村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加工利用;农村建材开发、试验、示范及为中小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特别是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先进适用技术的服务和先进技术装备的开发。
全区“星火计划”的实施,经历了由1985年的试点、示范到1986年全面组织实施,至2000年,已取得显著的成就:全区通过一县一业、一乡一品“星火计划”的实施,为各县(市)建设了 1〜2个能富县 (市)、富乡、富民且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和市场发展潜力的支柱产业。特别是为井冈山区的科技扶贫4 大支柱产业(蚕桑、笋竹、果业、水禽)的大规模开发,提供了前期准备和技术储备。至2000年,全区共组织实施“星火计划”项目481项(占全区科技计划项目总数的74% )o投入科技三项经费1479.1万元, 累计新增产值21.75亿元,新增利税3. 6亿元,产值利税率达17% o在“星火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始终注重适用技术的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种田和科技致富的技能。至2000年,全区共举办各类适用技术培训班9686期,为农村培养农民技术员67. 8万人次(含能工巧匠)。
通过“星火计划”的实施,至2000年,京九沿线(吉安段)初步建成了六大原料基地(100万亩林产化工原料林基地、10万亩优质大米生产加工基地、名优果业基地、中药材生产基地、优质畜禽基地、水产基地);形成了七大支柱产业(新干中药材生产、吉水八都优质大米加工业、吉安县林产化工产业、三吉一泰水果、永丰县和吉安市蔬菜、泰和乌鸡系列产品加工、峡江烤烟);同时完成了八大技术开发(泰和乌鸡系列产品技术开发、食品包装技术开发、果蔬保鲜技术开发、水产养殖技术开发、优质大米加工技术开发、 蔬菜加工技术开发、林产化工及精细化工技术开发、科技信息技术开发)。
“火炬计划”管理1988年,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科委和各省(市)科委组织实施“火炬计划”。这是一项以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性科技计划,其宗旨是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高新技术商品的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化。江西省科委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和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了“火炬计划”重点支持新材料、生物技术、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高效节能等5大领域的高新技术产品;要求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突出技术的高层次和产品的高效益。
至2000年,全区共实施“火炬计划”项目16项,投入科技三项经费11万元,科技贷款700万元。
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管理科技成果推广,是科技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关键环节。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1979年,省科委制订了《江西省科技成果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地区科委认真贯彻了这些政策规定,大力提倡和鼓励科技成果推广应用。1986年,省科委根据自然条件和经济特点,选定8个公社(乡),作为农业科技成果综合推广示范点,区内泰和县三都乡是其中之一。至2000年底,全区科技成果的应用率达到70%以上。
新中国建立后,全区科技成果推广成效最为显著的项目是:60年代中后期,在全区推广以水稻矮秆品种代替水稻高秆品种;70年代推广的杂交水稻代替水稻常规品种,两次水稻品种的大变革,带来了全区水稻产量两次历史性的大飞跃,特别是杂交水稻的推广应用,为全区400万亩中、低产田粮食的稳产、 高产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证;中国科学院南方山区综合考察队与地区山江湖综合治理办公室共同完成的“吉泰盆地千烟洲综合开发治理试验”成果的推广,为全区550万亩红壤低丘的开发治理提供了经验和模式。
同时,全区相继组织实施了“水稻旱育稀植栽培技术”、“水稻增产节水薄露灌溉技术”、“提高机械铸件质量综合技术”、“添加晶种水泥窑煨烧技术”、“水电站水库优化调度技术”等16项国家、省级重点科技成果的推广计划项目。1999年,地区科委与地区农业局联合在全区组织实施以减轻劳动强度的“轻型农业”“268”工程为中心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已建立14个示范点,示范面积1万亩。通过示范点把良种、良法、良田、良制在农业生产中组合配套,大力推广优质品种、工厂化育秧、水稻抛秧和农机作业等轻型先进技术,促进全区农业生产的现代化、集约化水平的提高。
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1982年以后,吉安地区开展过软科学的调研,但多是由政府和领导指定,围绕发展规划的前期调查和调研。而软科学作为一项系统管理工作,始于1991年《江西省科委优秀软科学研究报告奖励暂行办法》颁发之后,才建立课题申报、审批、实施、验收(评审)的规范化程序。
吉安地区软科学课题由科委科技管理科负责管理。区内第一次申报软科学的课题是“吉安地区种植业紧缺资源报酬规律的研究”,该课题1991年经省科委批准下达实施。1992年吉安地区科委和地区科技情报所承担,肖桂发等负责的“吉安地区科技发展战略”课题,经过2年的调研和分析,提出了要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吉安地区发展经济,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来推动经济发展,必须提髙全民的科技意识来推动科技进步;提出了吉安地区科技发展现状、战略重点及配套措施。同时指出,吉安地区科技发展的关键,在于加大科技投入和人才的引进。该课题获江西省科技情报系统优秀成果二等奖。2740 吉安地区志1994年后,永新县、遂川县、泰和县、井冈山市、新干县等县(市)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先后开展发展战略研究,如《永新县经济发展战略研究》,由江西财经学院经济研究所完成。研究成果提出了永新县经济发展战略思想和战略目标,建立了永新县宏观经济计量模型,对经济进行预测、分析,其运行模式可操作性强,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同年井冈山市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列为江西省级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 1996年经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协调领导小组批准为国家级社会发展综合试验区。井冈山市人民政府根据综合试验区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制定了《井冈山市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纲要》,提出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强化环保,把旅游作为龙头产业,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和旅游产品的开发,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把山清水秀、风景如画的井冈山建成自然保护区、旅游胜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丘陵红壤开发治理研究1980〜1982年,中国科学院南方山区综合科学考查队用3年时间对吉安地区吉泰盆地农业资源和泰和县综合农业区划进行了综合考查研究。撰写了《吉泰盆地农业自然资源科学考察报告》和《泰和县综合农业区研究报告》。在完成了吉泰盆地宏观科学考察与微观开发性研究工作的基础上,1983年中科院与江西省科委、吉安行署共同确定在泰和县灌溪乡千烟洲3062. 5亩丘陵荒山上进行开发治理试验工作。创立了“丘上林草丘间塘,河谷滩地果与粮,畜牧水产相促进,加工流通两兴旺”的千烟洲红壤丘陵开发模式。试验区生态发生根本变化,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显著。 至2000年,有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粮农组织、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委员会以及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以色列、荷兰、新西兰等国际友人和同行共计35批270人次参观、考察、访问过千烟洲试验区。国内大部分省(市)也都派出人员参观考察过千烟洲试验区。
表27-3-1 1991 -1999年全区“火炬计划”项目一览 单位:万元年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投入经费三项费 贷款1991 HS567-0型噪声测量分析系统 国营四三八O厂 701991 ZK2-1型110程控板指挥台 国营八三四厂 501991 本质安全型矿用程控电话交换机 国营八三四厂 601991 尼龙统微孔演膜 江西庆江化工厂 2201992 加强型微孔演膜 江西庆江化工厂 1992 1030变速比预向器开发 江西第二机床厂 2501992 JSQ-81型程控数字交换机 国营八三四厂 501993 超细钩丝 万安赣中超细铸丝厂 2 1993 物理高发泡射频同轴电缆 江西电线电缆总厂 2 1995 高纯微细钛酸總顿固溶体 永丰电子化学品厂 1 1996 钻山风胶囊 安福制药厂 1 1996 电话用动圈受话器 国营四三八O厂 1 1996 Z-酮基-L-古龙酸直接转化生产VC 江西赣江制药厂 1 1997 辐照交联电线电缆 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1 1998 磁膜语音录放机 江西电视机厂 1 1999 高活性、高纯、超细氧化复合钳 吉水吉翔实业公司 1 注:1994年全区无“火炬计划”项目。表27-3-2 吉安地区软科学课题一览课题名称 列题时间 承担单位 获奖情况泰和县综合农业区划 1982 中科院南方山区综合考查队 吉泰盆地农业自然资源科学考查报告 1982 中科院南方山区综合考查队 吉安地区“八五”科技发展规划 1990 吉安地区科委 吉安地区种植业紧缺资源报酬规律研究 1991 吉安地区农科所 吉安地区科技发展战略 1992 吉安地区科委、情报所 省情报系统优秀成果二等奖吉安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表格管理系统 1992 吉安地区科委 永新县经济发展战略研究 1994 永新科委、江西省财院农经所 井冈山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 1994 井冈山科委 遂川县经济发展战略研究 1994 遂川县科委 吉安地区“九五”科技发展规划 1995 吉安地区科委 新干县科技进步状况调查 1998 新干县科委 吉安地区“十五”科技发展规划 2000 吉安地区科委 吉安地区“星火”计划发展纲要 2000 吉安地区科委 第二节科技三项经费管理科技三项经费是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为促进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迅速转化为社会生产力而设立的科技专门经费,包括:为研究新产品而设立的试验费;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用于社会工业化生产所必须进行的中间试验而设立的中间试验费;为支持重要的科学技术研究而设立的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
经费来源科技三项经费的主要来源:(1)中央财政拨款。国家安排的科技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有关部门列入预算,由中央财政拨款。(2)地方财政拨款。由地方安排的新产品研究、中间试验和重要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由地方有关部门列出预算,由地方财政拨款。(3)企业自有资金。国家规定凡实行利润留成和利税承包的企业,其新产品试制和中间试验项目所需经费,由企业从留成的利润部分或完成承包合同后所获利润中开支。
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同级财政对科技三项经费的核拨应不低于当年财政预算总支出的l%o 90年代初,国家还规定企业可提取销售收入的1%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费。科技三项经费由各级科委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扶持各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主要实施:(D重点科技计划(含工业、农业、 社会发展等);(2)星火计划;(3)火炬计划;(4)软科学计划;(5)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成果推广计划;(6)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条件建设以及新产品开发计划等。
经费使用分类管理科技体制改革以后,三项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科技计划的不同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实行签订无偿、部分有偿或全部有偿使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软科学研究项目和为开拓社会公益性事业项目以及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实行无偿支付、使用;对用于以实现科研成果转化为商品成果,转化后有直接经济效益和偿还能力的应用研究开发项目,实行部分有偿使用;对以直接进行商品生产为目标的开发推广项目,且项目推广后具有一定的盈利,则实行全部有偿使用。
财务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用科技三项经费抵偿其他债务。执行预决算制度。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项目单独设账,年终办理经费决算。对全部完成或因故中止、撤销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作出经费总决算。对因故中止、撤销的项目,其节余的三项经费和用三项经费所购置的仪器设备、 物资和其他固定资产必须交归原下达科技计划项目的科委。
有偿经费回收回收的科技三项费用,不上交财政,由科委用作科技发展基金。收回的有偿科技经费,允许继续用于安排科技计划项目,增添科研设备,也可作科技贷款贴息资金。凡合同有偿项目,非因不可抗拒因素到期未按合同偿还经费的单位,原则上不受理新上项目的申请。
表27-3-3 1980 ~ 2000年国家、省科委下放“切块”三项经费一览 单位:万元年度 “切块”三项经费 年度 “切块”三项经费1980 24.20 1991 187.401981 17.10 1992 144.201982 1993 80.601983 1994 83.301984 22.91 1995 119.201985 21.40 1996 102.201986 80.30 1997 132.301987 88.45 1998 192.701988 59.50 1999 148.201989 129.50 2000 212.501990 150.40 合计 1996.36注:1982年、1983年经费数字缺。
表27-3-4 1991 -2000年吉安地区财政下拨科技三项经费一览 单位:万元年度 地区财政计划下拨科技三项经费 年度 地区财政计划下拨科技三项经费1991 5 1997 251992 6 1998 351993 8 1999 401994 10 2000 801995 12 合计 2411996 20 注:吉安地区财政于1991年正式将科技三项经费列人年度财政预算。表27-3-5 1979 ~2000年全区各县(市)财政下拨科技三项经费一览 单位:万元内容县(市 三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起始年限 2000年全区各县(市)本级财政下拨科技三项经费 1979 ~ 2000年全区各县(市)财政累计下拨科技三项经费吉安市 1979 17.00 194.20井冈山市 1994 10.50 33.20吉安县 1990 10.00 35.90吉水县 1979 5.00 45.20峡江县 1990 9.80 42.90新干县 1979 2.00 26.20永丰县 1998 10.00 32.90泰和县 1993 12.48 25.62遂川县 1991 3.50 18.50万安县 1979 6.50 51.12安福县 1980 12.60 30.20永新县 1989 10.00 31.00宁冈县 1979 0.90 13.30合计 110.28 580.24第三节科技成果管理1958年前,全区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主要由各科研单位分散进行。1958年地区科委成立后,也未设立专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1979年,地区科委开始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对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进行鉴定或验收,此为全区科技成果管理之开端。1989年,地区科委设成果管理科,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的鉴定、 评审、登记、公报、评奖、奖励、发证、保密、交流、应用和推广等管理工作。
鉴定按1979年省科委制定、发布的《江西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科技成果鉴定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重要性及涉及面的大小,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和基层级4级鉴定。成果鉴定方式:可按成果的不同情况,采取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函审鉴定3种形式进行。全区首次鉴定的科技项目为“红壤酸性水稻土地施用腐殖酸肥效及改土机理研究”,该项目由地区科委和地区农业局于1979年12月8日组织鉴定,项目完成单位为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1979〜2000年,全区通过具有鉴定权限的单位(或部门)组织(或委托)鉴定、验收、评议并获奖的科技成果共计592项,其中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项(1991年由地区水利水电局完成的“水工有压隧道温度器'B*伏尔可夫计算法’的错误及其改正” ;1998年江西电线电缆总厂完成的“铝管外导体物理发泡射频同轴电缆”和“接入网用物理发泡同轴电缆”);国内首创或居国内领先水平8项;国内先进水平209 项;省内先进水平280项;区内先进水平92项。按行业分布:工业282项,农业153项,林业65项,医药、 卫生73项,其他19项。
上报登记1978年9月,全省科学大会召开以后,科技成果的上报与登记制度逐步得到规范与完善。吉安地区从1979年开始实行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制度。是年7月8日,地区科委下发了《关于实行吉安地区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制度的通知》,并随同附发《吉安地区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试行办法》。《通知》要求,凡属 1979年1月1日以后鉴定或评审的科技成果,均须在各级科委成果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并以此作为科技成果评奖的依据。据统计,1979 ~ 2000年,在地区科委登记并获奖的科技成果共有592项,在县(市)科委登记的科技成果共有441项。
奖励 ”国家级奖1950年8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奖励有关生产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决定》。其后,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科技成果奖励条例和规定。:1978 ~2000 年,全区共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18项,其中工业科技成果10项,农业科技成果3项,林业科技成果2项, 其他科技成果3项。如1978年3月,由江西省农机研究所、吉安地区农机研究所、万安县农机厂联合完成的“3〜5马力多用底盘”获全国科学大会奖。
1985年,国家首次颁布实施“国家科技进步奖” o至2000年,全区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共4项,其中一等奖3项,三等奖1项。如1985年,吉安地区农业局研究的“我国褐稻飞虱迁区规律的阐明及其在预测预报中的应用”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1987年7月2日,国家科委发布《国家星火奖励办法》。设立“星火奖”,以鼓励为实施“星火计划” 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广大农村的科技进步,振兴地方经济。1987〜 2000年,全区共有3项科技成果获国家“星火”奖。其中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四等奖1项。如1987 年,泰和县武山垦殖场汤枫山主持完成的“泰和乌鸡综合技术开发、利用”获国家“星火”二等奖。
省级奖1978〜2000年,全区共有211项科技成果获省(部)级奖励。其中工业科技成果127项, 农业科技成果38项,林业科技成果28项,医药卫生11项,其他科技成果7项。
1978年9月,在全省科学大会上,全区共有4项科技成果获江西省科学大会奖。女口:吉安地区机械研究所、峡江县农机厂、江西省农机研究所共同研制的4IB-0.7(L)江西小动力割脱机获省科学大会奖。
1979 - 1991年,全区共有34项科技成果获省优秀科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7项,四等奖19项。如1982年,由江西樟脑厂徐文求、文甘生主持研制的“水合法制樟脑”获江西省人民政府科技成果一等奖。
1987年2月21日,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发布〈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设立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至2000年,全区共获省科技进步奖59项,其中二等奖12项,三等奖 46项,四等奖1项。如1992年,省地质局九O二大队四分队高级工程师戴元裕主持完成的“太平山铁矿区叠加褶皱构造及褶皱包络面的应用研究”获江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1988年,省科委设立“星火”奖。至2000年,全区共有9项科技成果获省“星火”奖。其中一等奖1 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星火”科技管理奖2项。如1988年,吉安地区科委获全省“星火”科技管理奖。1993年,永新县科委、永新县蚕桑贸工农公司与修水县科委、蚕桑局、农委和省蚕桑科学研究所共同完成的“蚕桑高产配套技术与示范”获省“星火”科技成果一等奖。
地级奖1978 -2000年,全区共获得地级科技奖励363项,其中工业科技成果145项,农业科技成果112项,林业科技成果35项,医药卫生科技成果62项,其他科技成果9项。
1979年,地区首次设置“吉安地区科技成果奖”及“吉安地区科技成果推广奖”。两个奖项均分为四等。其中:一等奖奖金8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三等奖奖金400元,四等奖奖金300元。凡获奖项目均发给奖金和证书。为了鼓励科技人员勇攀科学高峰,同时决定,凡获省二等奖、国家三等奖以上的科研项目,其项目主要完成人可破格晋升职称并向上晋升工资1 ~2级。
1994年8月2日,吉安行署颁发修改后的《吉安地区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规定:奖励资金由地区财政列支。地区科技进步奖设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 元。获奖项目均发给奖金和证书。1995年,又将全区科技进步奖奖金调整为一等奖奖金8000元,二等奖奖金4000元,三等奖奖金2000元。
2000年3月26日,吉安行署决定设立全区科技发展基金。基金每年由财政列支50万元,其中20 万元用于年度科技进步奖的奖励。并专设地区科技特别贡献奖(每年一项),奖金10万元。
至2000年,全区获地级科技进步奖项目共计359项。其中,一等奖8项,二等奖85项,三等奖266 项。如:1996年,万安县农业局甘蔗生产办公室肖文峰主持研究的“甘蔗中膜拱架冬育春移栽培技术” 获地区科技进步一等奖。
第四节专利管理管理机构吉安地区专利管理始于1984年。遵照国专发计字[1984]第130号文《关于在全国设置专利工作机构的通知》精神,地区科委于1984年11月举办吉安地区首届专利知识普及学习班。1990年以前,吉安地区专利管理工作主要挂靠江西省专利服务中心,由地区科委有关科兼职管理。1990年12月29日,吉安地区编委批准设立吉安地区专利事务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3人,经费实行自收自支。该机构于1993年5月筹建,同年7月正式成立。业务范围主要是负责宣传专利知识,开展专利咨询服务,接受专利申请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专利无效请示、专利诉讼调解、专利技术转让及中介服务等。1997〜 2000年,地区专利事务所迁地区科技情报所院内办公,由科技情报所兼管。
专利服务全区专利管理机构成立前,专利代理和专利文献等服务工作已开展。地区科委于1985年先后派出 4名干部赴上海、南昌等地参加专利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取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1985年4月,吉安地区首件专利申请——吉安市东方红木器厂职工张少波的“踏触式电热鞋与电热防寒套装”的研制,于 1986年6月20日经批准获得专利权。1989年,吉安市樟木箱厂的“包革皮箱”获省优秀专利产品奖。 至2000年,吉安地区共申请专利416件。
专利保护1988年,新干县城上皮革箱厂仿照吉安市樟木箱厂的专利产品“白鹭”牌全革樟木箱,侵权生产并销售“龙”牌樟木箱。这是全区第一宗专利权被侵案。为了维护专利人的合法权益,在被侵权人的请求下,吉安地区科委派出专利代理人赴新干县进行实地调查取证,经媒体曝光并呈文江西省专利管理局, 使该案得到圆满解决,维护了专利人的合法权益。
专利知识学习与宣传1985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简称《专利法》),随后地区科委在吉安市街道系统、二轻系统、永丰县、吉安县、安福县等地举办专利知识讲座和《专利法》学习班。
根据1986年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国家财政部、国家专利局《关于加强企业专利工作的规定》精神, 全区加强了对企业专利工作的管理,帮助企业培训专利工作人员,并先后在吉安市樟木箱厂、江西有线电厂、安福浒坑铸矿、东固垦殖场等企业,建立了专利工作示范点,较好地推动了全区企业专利工作的开展。第五节科技体制改革技术市场发展为了把科学技术引向农村,1984年,区内开始兴办科技市场。地、县(市)农科所、林科所,各乡(镇) 农技站、农机站、水产站的科技人员纷纷到农村进行科技承包、科技咨询等有偿服务。是年6月,省科委下发《关于开展县、区科技市场工作的通知》后,地区科委成立吉泰盆地技术开发服务公司技术市场。12 月,中共江西省委秘书长王达智、省科委主任郭亚民到吉安地区考察农村科技市场,进一步促进了全区技术市场的发展。1985年3月,中央提出将开拓建立技术市场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全区技术市场在开拓、调整、兴起和发展中稳步前进。是年,吉泰盆地技术开发服务公司技术市场更名为吉安地区技术市场开发中心。同年,吉安市、井冈山市、安福县相继成立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至1986年底,泰和、万安、遂川、永新、宁冈、莲花、吉水、新干、永丰、吉安县陆续成立技术交易管理机构。
随着技术市场由农村发展到城市,由技术承包、咨询发展到技术转让,新技术、新产品、专利技术等技术交易和技术市场、人才交流不断拓宽,服务项目增加。1989年,为加强全区的技术市场管理,地区科委设立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与科委科技管理科合署办公。主要职能是对地、县(市)技术市场实行宏观指导和管理,建立网络,沟通信息,贯彻上级政策精神。
1990年8月27日~9月7日,国家科委冲央电视台在遂川县拍摄“来自中国技术市场的报道”电视专题片,向全国播放。
1997年12月,江西省下发了《关于修改〈江西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的发布对加强全区技术市场管理,维护技术市场秩序,活跃技术交易,保障技术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起到了推动作用。
技术市场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1987年4月,吉安地区及各县(市)科委按《江西省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负责地区及各县(市)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1988年5月,省科委下发《技术合同登记程序》, 全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步入程序化、规范化轨道。技术合同成交后,必须持技术合同书到所在地科委技术市场办公室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同时由科委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或委托单位)开出技术贸易专用发票,凭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和贸易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优惠。全区自 1990年至2000年认定登记技术合同3373项,合同金额1.2亿元,其中技术交易额7211.15万元。
技贸机构审批1987年6月25日,省科委、省工商局发出《关于技术商品经营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地、县(市)科委按地域审批管理技贸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厂矿企业、群众团体和各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设立技术商品经营机构,必须经科委审批登记。至2000年底,全区有技贸机构171个 (国有企业66个,集体企业14个,私营企业3个,有限责任公司4个,股份有限公司2个,个体经营53 个,其他29个);从业人员1542人(科技人员1364人,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占科技人员总数的 24.6% ) ;2000年技贸机构总收入9510.4万元,利税总额1742.3万元。
技贸专用发票管理1988年12月1日,省科委、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江西省技术贸易专用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对技术贸易发票式样、使用范围及有关事项作出规定。决定从1989年 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技贸专用发票制度,统一使用技贸专用发票。吉安地区从1990年开始使用技贸专用发票。1993年10月9日,地区科委、税务局下发《关于印发〈江西省吉安地区技术贸易专用发票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由地区科委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发票的管理和使用。
技术贸易与协作技术贸易1985年5月20 ~ 24 H,吉安地区在吉安市举行首届人才交流、技术交易大会。大会设7 个馆,省直13个科研机构和7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展出技术项目107项,成果转让项目1332项,区内生产企业、单位提出难题招标137项,人才需求390人,智力需求115项,展出科技新产品121项。会议期间, 5000余人参加交流与交易,签订技术合同18项,意向合同110项,成交额2600多万元,新产品展销额 31.5万元。
1993年3月5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科技进步的决定》,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牵头,会同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科学技术协会、省供销合作社联合在南昌市举办“江西省新技术、新产品交易会”。吉安地区组织76个项目,制成78块展板参加该届“双新”交易会。各县(市)及地直部分单位独立组团参加了交易会。在交易会期间,全区签订正式销售合同23项,新产品意向性合同 46项,技术转让意向合同86项,引进人才7人。同时与5个区外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挂钩,进行科技合作与交流。
科技协作1989年8月,建立七省(市)九地(市)(江西省吉安地区,上海市南汇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浙江省嘉兴市,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湘潭市,四川省自贡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科委、科协系统科技协作网,并在上海市召开第一次协作交流会。此后,分别于1990年在南京建邺区、 1991年6月在吉安地区井冈山市,1992年8月在湖南省吉首市、1993年6月在浙江省嘉兴市、1994年6 月在湖南省湘潭市、1995年9月在四川省自贡市、1996年11月在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举行2 ~ 8次协作交流会。吉安地区科委、科协分别派员参加了所有会议。1991年在井冈山举办的第三次科技协作会议共有6个地区58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期间共发布信息163项,签订协作意向合同61项,会议还就相互交流经验,通报情况以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探讨。
1993年6月,吉安地区代表团参加了在浙江省嘉兴市举办的七省(市)九地(市)科技经济协作网第五次科技经济协作交流会。会上,全区提供了新技术、新产品83项,可供转让的技术27项,并提出17项难题需求技术招标。会后,地区科委结合本区实情,将近1000项会议交流项目,分为中外合资、最新联营包销、融资、引进技术、新产品等五个方面汇集成《科技经济协作项目汇编》,并于6月24日在吉安召开了信息发布会,传达了交流会的情况,分发了该汇编资料。
农村技术承包吉安地区农村技术承包始于20世纪70年代未,发展于80年代。1981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业生产多以家庭为单位作业,农村对科学技术的需求增加,促进了技术承包的发展。科技人员下到农村基层开展技术承包,有集团(农技推广中心、水产站、畜牧站等)承包,也有个人承包。承包内容涉及农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家禽养殖业、农业机械等。全区14个县市每年共有近万名科技人员和农民技术员投入到农村科技承包中。泰和县1989年有531名各类科技人员参加了农村的科技承包,其中有专业技术人员197人,农民技术员334人。承包杂交水稻制种2340亩、水稻综合生产技术承包36842亩、水稻病虫防治单项技术承包135214亩,合计占当年全县水稻种植面积的 30%以上。畜禽养殖、病防技术承包43272户,占全县农户的60. 8% 0水面养殖技术承包580亩,还有烟草生产、蚕桑生产、山区造林、水土保持等方面技术承包。吉安地区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1985 - 1989 年五年间有24名(占全所科技人员57% )科技人员深入山区和基层林场开展科技承包,造林1万余亩, 森林病虫防治12万余亩,直接经济收益69万元。
表27-3-6 1990 ~ 2000年全区技术合同统计 单位:万元年度 合同数 (项) 合同金额实现金额小计 其中:技术交易额 小计 其中:技术交易额合计 3373 8306.30 5348.18 12154.12 7211.151990 266 996.41 754.42 838.35 571.621991 85 73.38 69.98 61.56 58.561992 88 105.60 105.60 102.40 102.401993 98 501.00 427.00 501.00 427.00续表年度 合同数 (项) 合同金额实现金额小计 其中:技术交易额 小计 其中:技术交易额1994 169 716.50 505.70 638.40 420.601995 426 1023.00 504.10 783.90 395.101996 506 1115.84 709.07 945.74 694.771997 608 1745.87 1046.51 1491.97 1004.161998 604 2028.70 1225.80 1869.81 1152.691999 151 2062.28 1244.982000 372 2858.61 1139.27注:技术合同统计由国家科技部统一组织实施,1999年、2000年填报的表格中没有“合同金额”栏。
科研院所改革根据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为了进一步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技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积极改革科研所管理制度,提高科研所的工作活力,使科研所的工作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吉安地区对科研机构进行了调整与改革,将部门单位所管辖的地区农科所、地区林科所、地区情报所、地区机电科研所和地区轻化科研所改制为事业单位的独立科研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或任期目标责任制。同时,各县(市)人民政府先后将农、林、水等相关的科研所改制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科研事业费由全额拨款改为部分补贴。
1989年12月,吉安地区科委会同地区财政局,按照国家科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改革科研单位事业费拨款和收益分配制度的意见》精神,将上述五个独立科研所的科技事业费拨款,划归由地区科委统一管理,并以上年的科技事业费为基础,每年按10%递减科技事业费拨给;对开发性的科研所,也是以上年的科技事业费为基础,以后每年按一定比例减拨,减拨的科技事业费用于科技发展基金。改变了以前由主管业务部门根据当年财政所拨经费全面安排,经费多就多拨、经费少就少拨的局面。
科技经费改革1985年前,吉安地区对科技计划项目的三项经费使用管理是以“切块经费”下拨。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1987〜1989年,在省科委和地区农业银行的支持下,实行“以贷代拨”三项经费使用的改革, 即将科技三项费拨款用于项目承担单位到银行贷款的利息支付,以增加科研经费的投入。按项目审批, 实行合同管理,经费包干,专款专用,运用经济手段管理科研项目和经费使用,改变以往吃大锅饭的现象,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如1987年度,由永丰县科委负责,瑶田乡金山坪协作的“生态农业试验示范”项目,与地区科委签订合同书,用0. 6万元的三项经费到银行贴息贷款8万元用于项目投入,直接下拨到承担单位。
1987年全区科技经费为88.45万元,银行贴息贷款420万元,当时全区科技总投入为50& 45万元, 三项经费的投入增加5倍。1988年全区科技三项经费59. 5万元,银行贴息贷款达1235万元,当年科技总投入为1294.5万元,为三项经费的20倍。1990年后,停止贴息贷款,恢复原有管理方式。
1998年,省科技厅停止对各地(市)省二级项目科研经费的切块下拨,将原来由地(市)科委审批的省二级项目经费审批权收回省科技厅,改由地(市)科委申报、省科技厅审批,科研经费由省科委直接下拨到课题承担单位。1999年取消省二级项目。省二级项目经费全部收回省厅直接管理。科技人才交流为了适应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需求,本着照顾重点,充实基层,有利专业对口和实际工作需要,并兼顾干部个人的实际困难等原则,20世纪80年代初,全区开始进行科技人员的引进、输出和内部调整。1984 年,吉安地区成立人才交流中心,随后泰和、万安、遂川、永新、永丰、新干也成立了县人才交流中心。 1985年5月,吉安地区首届人才交流、技术贸易大会引进科技干部7人,商调科技干部12人,推荐8人。 签订业余兼职与短期聘用协议8项。1993年,地区成立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从事人才引进、人事代理和人才市场的管理、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人才调动(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除外),非统招大学生职业介绍,举办全区性人才素质测评,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交流及人才的推荐和招聘等工作。 2000年全区采取不占编引进博士 34人,硕士 1人,学士 86人;采取正式调进正高级职务1人,硕士 1 人,学士 26人。并积极兑现有关政策,创造有利条件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其聪明才智,为全区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
科技人员流动1984年,吉安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下发《关于全地区自然科学技术人员划归地区科委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自然科学技术人员由地、县(市)科委负责管理。同时,地、县(市)科委增设科技干部管理科机构,地区定编4人。
1989年3月29日,中共吉安地委、吉安行署制定了《关于放活农业科技人员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o进一步鼓励科技人员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开展各项技术承包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及示范服务, 并规定在农业生产第一线的科技人员工作满8周年,可上浮一级工资。当时,地区有578人享受了上浮一级工资待遇。是年,新干、峡江两县参加技术承包的科技人员有557人,承包耕地面积达237915亩,果园面积13400亩,用材林面积4000亩;承养生猪102.62万头;开展实用技术的推广和示范服务达24项。 累计增产粮食2355. 89万斤(每亩增产103. 8斤),增产柑橘304. 96万斤,用材林活立木达868立方米, 直接经济效益74& 23万元。
《规定》鼓励科技人员到农村去,到生产第一线去。允许科技人员合理流动,从事技术咨询与技术兼职活动。并鼓励科技人员可以从事非职务发明,可以到乡镇企业进行技术承包服务,并收取适当技术服务费,对直接参与承包科技项目的给予奖励。根据《规定》,吉安市还明确其奖励和福利可按纯收入的 50%提成。允许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形式参与经营,并参与收益分配。从事“四技”活动的技术人员签订了技术合同,进行了认定登记,可免征所得税,可连续三年从受益方新增的税后利润中提取5% ~ 10%作为酬金,并不计入奖金总额。
1990年上半年,根据国家科委和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的精神,自然科学技术人员的管理移交给地、 县(市)人事劳动局。
引进国外人才1992 - 2000年,吉安地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和省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及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从国外引进专业人才,帮助解决本地企业、产业中的技术和管理问题,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加强地区农业基础建设,实现农业结构的调整,发展高产、优质的高效农业;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转变,加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发新产品,提高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起到了重要作用。自1992年以后,全区引进国外技术与管理专家9名,派送区内技术与管理人员9名出国培训;通过引智解决各类技术难题21个;引进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成果21项。
1992 -1994年,日本国名古屋金型株式会社模具专家安藤芳先生3次来到江西汽车工程塑料厂,对汽车塑件模具的设计制造及成型工艺进行了指导和咨询,解决了方向盘钢骨架在模具中准确定位问题,对汽车前保险杠模具结构及与塑机匹配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使产品达到了厂家配套技术要求。并对该厂设计观念陈旧、方法落后、制模工艺标准落后、执行工艺标准不严等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在专家的指导下,该厂设计制造多个新产品模具,开发出为“江铃”、“跃进”等汽车厂家配套的合格汽车塑件。
1996年,吉安市蔬菜科学研究所先后两次从日本聘请农业专家松山常市先生和千叶大学讲师北条雅章先生来所指导蔬菜生产新技术和蔬菜新品种的推广。松山常市先生赠送34份蔬菜、3份芝麻、1份水稻新品种,通过试种观察、筛选,选出适合我省大面积发展的“华严毛豆”新品种和“除瘤草”。种植一亩“华严毛豆”产值可达4000〜8000元。北条雅章先生传授了番茄、黄瓜、草莓、牛茅等蔬菜的栽培及无土栽培新技术,并且赠送《蔬菜栽培技术》、《蔬菜土壤病害》、《蔬菜生理病害》等资料。为该所蔬菜科研、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年10月,峡江县酿酒总厂在省、地、县科委的重视和支持下,经国务院引智办推荐,日本国花甲协会酿酒专家高山卓美博士,亲临该厂指导,引进日本清酒生产工艺,帮助该厂成功解决了“中华清酒”的沉淀和脱色两大技术难题,使“中华清酒”酒色清亮透明,1997年“中华清酒”进入高档次清酒系列,树立品牌,与上海申美贸易公司建立了长期贸易合作关系,建立上海总经销网。由于技术的改进,“中华清酒”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该厂年可产“中华清酒”30万盒(瓶)。
1998年9月,泰和县草地牧业开发服务中心在文田经济开发区第四纪红壤岗地上,实施“草地畜牧综合开发示范”项目,聘请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州农业局草畜专家卡尔•约翰•斯地劳博士和海德•威廉姆•米歇尔先生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解决了牧草混播品种搭配技术;秋冬季采取黑麦草(禾本科) 与白三叶(豆科)混播;在草、牧、果、沼气相结合的生态循环模式下,放牧、固定与活动环境结合的圈养技术;牧草地撒施肥、放牧等土壤改良技术;牧草品种改良技术;栽培量平衡技术等。该项目实施后更好地防止了水土流失,改善了基地小气候,绿化美化了自然环境,扩大了就业门路,解决了一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到1999年,示范区共种牧草2330亩,养牛870头,养猪4300头,养禽4万羽,种果354亩,建沼气池 25个,为社会提供优质牧草种子60吨,草种基质123吨,实现总产值370多万元,人均收入3800元,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同年,吉安地区农作物良种场引进日本优良砧木与茄子嫁接新技术。日本嫁接茄子在同等条件下生长快,提前15天上市。该场当年试种0.3亩,产量4560斤,产值3196元,获利2600元。至2000年, 该新技术已在吉安市、南昌市、景德镇市、宜春市、抚州市、省武警总队等地推广。
同年10月,遂川县五指峰林场金川公司聘请了德国专家格哈德博士对该公司生产的PET打包带产品技术问题提出改正意见,解决了该公司生产的PET打包带易开裂、强度较低(7500-1000牛/平方厘米)、偏斜度等技术问题,提高了产品质量。
1999年3月,安福县火腿厂聘请德国食品腌制加工专家沃那•帕茨先生,对火腿加工业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咨询。解决了火腿低盐改进,延长保质期,缩短腌制期等工艺技术难题,并传授了多品种、多工艺、多花色的火腿新产品配方和加工技术,增强了安福火腿加工的科技含量、竞争力和名牌效应,对安福火腿的新产品开发与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使安福火腿加工业朝集团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安福”牌火腿以其“诱人之香、夺席之味”和国内市场占有率10%的份额,被列为全省20种名消费品之一。
2000年8月,井冈山市造纸厂邀请了法国卷烟纸专家巴龙耐特国际顾问来厂指导高档烟纸生产,帮助解决了化学助剂,稳定提高透气度、不透明度等关键质量指标的技术难题。并对提高纸生产率、降低损纸量、压纹机和助燃剂施加装备提出了改进意见,使该企业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经济效益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