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583 |
颗粒名称: | 经费支出 |
分类号: | G467.2 |
页数: | 1 |
摘要: | 清末以前,官学、书院的经费主要用作房屋建筑、修缮、师生膳食、学官薪俸、贫生补助、 图书购置等。国民教育经费主要用于保国民学校和视导经费。人员经费支岀主要有工资、福利费、人民助学金、副食品补贴和补助等。公用经费支岀主要有公务费、设备购制费、修缮费、业务费等。上交统一掌握的学杂费,主要是用于调剂经济条件差的学校修缮和补充教学设备。教育附加主要用于加强义务教育,开支范围为民办教师补助、福利费,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正常公用经费以及本乡教育事业发展经费。 |
关键词: | 教育投资 教育经费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