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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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3579
颗粒名称: 教师管理
分类号: G4
页数: 1
摘要: 清末,对教员要求很严,注重管理,凡未达到学历要求的教员都须经过检定合格方可充任。凡品行不良好的不得与检。业经检定的教员,其在堂教授时如有不尽职处,经学堂证明或视学官察出者,由督学司或提学司酌核情形,分别予以辞退。1915年,教育部颁布的《国民学校令》规定:教员应遵守法令,诚实服务,教员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之业务。1936年,教育部颁布《修正中学规程》规定:中学教员须师范大学毕业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实际教学能力,并经省教育厅检定合格者。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党和政府加强对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管理。地区教育局于1990年制定《吉安地区中小学教师业务档案实施细则》。
关键词: 教师 教育工作者

内容

清末,对教员要求很严,注重管理,凡未达到学历要求的教员都须经过检定合格方可充任。凡品行不良好的不得与检。业经检定的教员,其在堂教授时如有不尽职处,经学堂证明或视学官察出者,由督学司或提学司酌核情形,分别予以辞退。
  1915年,教育部颁布的《国民学校令》规定:教员应遵守法令,诚实服务,教员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之业务。1934年,《普设保立小学暂行办法》规定:小学教员资格或经检定合格,或经国家师资训练毕业者方可充任。1936年,教育部颁布《修正中学规程》规定:中学教员须师范大学毕业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实际教学能力,并经省教育厅检定合格者。
  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学教师分配、任免由专署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办理。1958年以后,教师管理权限下放,中小学教师统一由县(市)文教局委派;民办教师由社队选用,报县(市)文教局备案。对教师的学历要求是:高中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水平,初中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水平,小学教师应具有中师毕业水平,幼儿教师应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管理混乱。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党和政府加强对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管理。地区教育局于1990年制定《吉安地区中小学教师业务档案实施细则》。是年,还针对部分骨干教师外流和改行做其他工作的现象,行署批转地区教育局报告要求:(1)教师调出教育系统要满5年服务期,未到服务期调出的需交培养费。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老师或重点中学校长,示范性职业中学校长要调出教育系统,须报地区教育局备案同意。1992年9月,地区教育局制定了《吉安地区教师管理暂行规定》,其主要内容为教师配备及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和兼任工作量、教师职务聘任与解聘、教师的调配、教师业务建档5个方面,共八章四十条。1993年,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开始实行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教学业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对教师的培训进修、劳动纪律、奖优罚劣等,地区教委都作出相应规定,使教师队伍的管理逐步趋于科学化、规范化。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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