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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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3571
颗粒名称: 行政机构
分类号: D035
页数: 2
摘要: 宋至清光绪三十一年,吉安各州(府)、县设学正、教谕掌管学政。光绪三十四年,吉安首设劝学所为地方教育行政机构,掌握府、县的教育行政,诱导地方人士建立学堂,推广新教育。1915年复设劝学所,不久改为教育局。1948年7月,吉安专署设立教育科,主管教育事业。同年11月,再次撤销文教办公室,恢复文教处。1962年8月,撤销文化教育处,卫生处、体委、科委合并成立文教卫生处。1983年8月,行署教育处改名为地区教育局,并成立党组。1958年,文教局和卫生局合并,称文教卫生局。另外,还有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局的纪律检查组,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中国教育工会县(市)教育工会委员会。
关键词: 行政机关 行政管理体制

内容

宋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吉安各州(府)、县设学正、教谕掌管学政。光绪三十四年,吉安首设劝学所为地方教育行政机构,掌握府、县的教育行政,诱导地方人士建立学堂,推广新教育。
  1912年撤劝学所,改设教育公所,管理全区学务。1915年复设劝学所,不久改为教育局。1927 ~ 1934年,闽浙赣省苏区范围内,各级苏维埃政府均设教育部、委或文化部、科管理教育。1935年,国民政府设第三科,掌理教育、建设事务。1943年4月,江西省务会议决定,设立省政府派驻行政区教育督导人员办事处,由省教育厅派督学或指导员1人为主任,视导人1至2人,襄助主任负各区教育视导之责。 1948年7月,吉安专署设立教育科,主管教育事业。
  1950年10月成立专署教育科,管理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工作。1951年1月,改教育科为文教科。 1956年7月,文化、教育、卫生等科合并,成立文教办公室c 1959年6月撤销文教办公室,成立文化教育处。1960年2月撤销文化教育处,分别设立文化处和教育处(两处合署办公)o 1961年4月,撤销文化处、卫生处,又成立文教办公室。同年11月,再次撤销文教办公室,恢复文教处。1962年8月,撤销文化教育处,卫生处、体委、科委合并成立文教卫生处。1963年7月,卫生工作从文教卫生处划出,分别设立文教处、卫生处,“文化大革命”中机构一度瘫痪。此后,教育行政机构名称多有变更。1968年10月,吉安专区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革委会)下设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设立文卫组,管理教育。1969年10月, 单独成立教育组,归革委会政治部领导。1973年5月,撤销教育组,重新成立文化教育局。1981年5月, 文化与教育分开设置机构;成立专署教育局;12月,教育局改称行署教育处。1983年8月,行署教育处改名为地区教育局,并成立党组。
  1984年8月,地区教育局开始设立职能科室,设有秘书科、普通教育科、综合教育科、人事科、计财科、纪律检查组(副处级派岀机构)0 1991年11月.成立中国教育工会吉安地区教育工会委员会(副处级,属地区工会办事处和教育局党组双重领导)0 1994年8月,设立教育督导室(副处级)。
  1996年7月,教育局改为教育委员会。其组织系统是: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下属6个行政机构,6个事业机构。6个行政机构是: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普通教育科、综合教育科、督导室。6个事业机构是:教学研究室、电化教育馆、教学技术装备站、勤工俭学办公室、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会考中招办公室。
  县(市)教育行政机构和地区大体一样。南宋、元、明时期,均设教谕,掌管学政。清代,县设儒学所, 为学官办事衙门。光绪三十二年(1906),各县相继设立劝学所。1912年废劝学所,设立教育公所或学务课。1925年改为教育局。1935年,改为县政府第三科。1940年,第三科改为教育科,专管文化教育事务,区公署设民教指导员,督导民政、教育;乡(镇)公所设文化干事,主持文化教育工作。1949年设教育科。1951年,改教育科为文教科。1956年,文教科改为文教局。1958年,文教局和卫生局合并,称文教卫生局。1959年恢复文教局。1968年,在革委会抓促部内设教卫组,1973年,撤教卫组,恢复文教局。 1984年后,文教局一分为二,单独设立教育局。1997年前后,教育局改称教育委员会;其内部机构设有秘书、人事、教育、财务等股。另外,还有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局的纪律检查组,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中国教育工会县(市)教育工会委员会。府设第三科,掌理教育、建设事务。1943年4月,江西省务会议决定,设立省政府派驻行政区教育督导人员办事处,由省教育厅派督学或指导员1人为主任,视导人1至2人,襄助主任负各区教育视导之责。 1948年7月,吉安专署设立教育科,主管教育事业。
  1950年10月成立专署教育科,管理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工作。1951年1月,改教育科为文教科。 1956年7月,文化、教育、卫生等科合并,成立文教办公室c 1959年6月撤销文教办公室,成立文化教育处。1960年2月撤销文化教育处,分别设立文化处和教育处(两处合署办公)o 1961年4月,撤销文化处、卫生处,又成立文教办公室。同年11月,再次撤销文教办公室,恢复文教处。1962年8月,撤销文化教育处,卫生处、体委、科委合并成立文教卫生处。1963年7月,卫生工作从文教卫生处划出,分别设立文教处、卫生处,“文化大革命”中机构一度瘫痪。此后,教育行政机构名称多有变更。1968年10月,吉安专区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革委会)下设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设立文卫组,管理教育。1969年10月, 单独成立教育组,归革委会政治部领导。1973年5月,撤销教育组,重新成立文化教育局。1981年5月, 文化与教育分开设置机构;成立专署教育局;12月,教育局改称行署教育处。1983年8月,行署教育处改名为地区教育局,并成立党组。
  1984年8月,地区教育局开始设立职能科室,设有秘书科、普通教育科、综合教育科、人事科、计财科、纪律检查组(副处级派岀机构)0 1991年11月.成立中国教育工会吉安地区教育工会委员会(副处级,属地区工会办事处和教育局党组双重领导)0 1994年8月,设立教育督导室(副处级)。
  1996年7月,教育局改为教育委员会。其组织系统是: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下属6个行政机构,6个事业机构。6个行政机构是: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普通教育科、综合教育科、督导室。6个事业机构是:教学研究室、电化教育馆、教学技术装备站、勤工俭学办公室、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会考中招办公室。
  县(市)教育行政机构和地区大体一样。南宋、元、明时期,均设教谕,掌管学政。清代,县设儒学所, 为学官办事衙门。光绪三十二年(1906),各县相继设立劝学所。1912年废劝学所,设立教育公所或学务课。1925年改为教育局。1935年,改为县政府第三科。1940年,第三科改为教育科,专管文化教育事务,区公署设民教指导员,督导民政、教育;乡(镇)公所设文化干事,主持文化教育工作。1949年设教育科。1951年,改教育科为文教科。1956年,文教科改为文教局。1958年,文教局和卫生局合并,称文教卫生局。1959年恢复文教局。1968年,在革委会抓促部内设教卫组,1973年,撤教卫组,恢复文教局。 1984年后,文教局一分为二,单独设立教育局。1997年前后,教育局改称教育委员会;其内部机构设有秘书、人事、教育、财务等股。另外,还有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局的纪律检查组,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中国教育工会县(市)教育工会委员会。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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