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以后,吉安各中、小学皆设义务学校,招收失学儿童入学。1923年秋,又在县内城镇设立义务小学。1928年,江西省教育厅拟订厉行义务教育规程,计划五期完成,每期六个月。举办第一期后,因 “经费难筹”没有继续推行。1930年,省教育厅根据第二次全国教育会议决议的义务教育施行计划,修正厉行义务教育规程,并重新组织厉行义务教育委员会,但仍以各县“经费支细”未能实施。1932年,江西又按照教育部颁发的第一期实施义务教育及短期义务办法大纲,拟订实施计划,也同样未取得实际进展。
1927〜1934年,吉安苏区却普遍“厉行义务教育”,工农及其子女享有受教育的优先权,小学义务教育得到发展。
1934年,江西开始推行保立小学制度,利用保甲组织,按保设立小学,施行儿童教育,将小学教育纳入国民党强化统治轨道。次年,永丰、遂川等县成立义务教育委员会,各县按国民政府颁发的《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和《江西省保立小学暂行办法》规定,在乡镇设立中心小学,保设立保学。保学经费以各保原有学款(产)公款(产)拨充。1938年,保学经费除自筹外,中央、省及县均给予补助。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首先进行接管和改造旧学校工作,对广大农村小学进行有计划的恢复、有步骤的改造。之后,全区各县大力开展普及初等教育工作。至1986年,全区14个县(市)已基本普及了初等教育。
1986年1月,《江西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条例》颁布。同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8月,地区教委制定了《吉安地区实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规划,提出在2000年全区13个县(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全区各县(市)亦制定了义务教育规划,以后又两次进行修订。
1990年,各县(市)乡乡有中心小学,村村有完小、初小,居住分散的设有初小教学点。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7.5%,年巩固率达97% ,其中吉安市、新干县、泰和县、万安县、峡江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5%以上,吉安市、井冈山市、泰和县、新干县、永丰县、遂川县年巩固率达98%以上。年底,全区宣布实施五年义务教育的乡镇有63个,占乡镇总数的22.9%。
1991年9月,吉安地区行政公署发出《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观念,增强义务教育的责任感;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做好县(市)义务教育规划的修订工作;确保教育经费的“两个增长”;依法治教,努力提高基础教育的水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落实整改措施。
到1993年,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45%,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比例达到74. 1%,特殊教育也有了一定的发展,40%左右的残疾儿童已入校学习。全区校舍及其他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村完小以上学校的教学仪器装备率已达32. 8%,图书资料也正在配备。危房面积从1986年的26%降到 1993年的0.45%。师资队伍素质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80.1%。全区有151个乡镇实施了初等义务教育,占乡镇总数的55. 3%。
1995年,新干县、万安县、峡江县、安福县、宁冈县、永新县、吉安市、井冈山市在全县(市)范围内宣布依法实施了小学阶段义务教育。是年5月,吉安地区行政公署发出《吉安地区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根据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提出了各县(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把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四率”指标、义务教育经费、办学条件等几项重要指标列入对县(市)人民政府工作“双文明”评估指标体系予以考核。为了加强执法监督,1996年地区成立“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1997年设立了地区教育督导室,11个县(市)人民政府也相继设立了督导室,全地区有专职兼职督导人员137人。
在实施《义务教育法》期间,全区建立和完善了义务教育执法责任制,取消了一些与《义务教育法》 不相吻合的文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责任落实,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比例逐年增长,1997年比1996年增长6.9% ,1998年比1997年增长7.5% ,1999年比1998年增长15.2% ;1996年教育总投入为4. 07亿元,1999年教育总投入为6.08亿元。城镇教育费附加657万元,农村教育费附加5767万元,基建附加 378万元,其他税费54.29万元,集资捐款686.7万元。地区还成立了校舍修建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干部,统筹安排全区的校建工作。各县(市)、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机构,建立了一支稳定、懂行的校建队伍。实施校园建设“三•三制”工作方案,分三年逐年重点消除危房和改造旧房。1997年,地区下发了实施“治、防、帮工程”的文件,制定了“治薄弱”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至2000年,140所薄弱学校已有 121所有了变化,其中91所有明显变化。全区多渠道筹措校建资金,各县(市)校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至1999年底,共筹措校建经费4.7亿元,修建校舍166万平方米,危房面积由1995年的2.31%下降到1999年的0. 79%。学校“三配套”比例达100% ,完成“六配套”的乡镇252个,达97.7%,完成“三配套”、“六配套”的学校达84.3%,其中完成“六配套”的学校1542所,达68. 5% o撤并和调整小学146 所,人均校舍面积达6. 15平方米。2000年,又新添置了 200多万元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与此同时,各级政府一方面积极地依法筹措资金费用,另一方面依法规范各种收费行为,坚决抑制向学生、家长乱收费。县(市)建立了贫困生专项基金,积极争取“希望工程”和有关捐助资金,动员干部群众捐资助学,对贫困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5年间全地区建立助学专项资金15.59万元,有2100位初中生受助, 使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薄弱学校是义务教育普及与提高过程中的一个老大难的问题,是产生学生择校、厌学、辍学等问题的重要原因。全区原有薄弱学校57所,经过5年的努力,有47所薄弱学校得到显著改观。
地、县(市)教委领导鼓励教师通过“三沟通”,即师资培训、自学考试、脱产学习互相沟通等方式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学历层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至2000年,小学教师的学历达标率为91.4%,其中达专科、本科学历的占5.3%;初中教师达标率为83.3%,高中教师达标率为42.98%。自1997年以后, 全区小学教师开展“三字一话一画”基本功训练,已有6个县(市)通过了省教育厅的教学基本功验收。 从1999年开始,全区各县(市)学科教材教法培训全面展开。计算机培训受训比例达61.1%。实施“名师工程”,评选出70多名学科带头人和6名小学特级教师。遵照国家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关、转、招、 辞、退”五字方针,自1996年以后,全区共解决了 3879名民办教师转编和录取中师学习。吉安市无代课教师,部分县的边远地区代课教师总共只有866人。1997 ~ 1999年,全区共评选337名教师为德育标兵、优秀班主任和优秀辅导员。
2000年末,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66. 3% 普九”的人口覆盖率达到 100%,全区提前一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区各县(市)“普九”验收达标时间分别为:1995年,新干、峡江、吉安市、井冈山市;1997年,安福、万安、宁冈三县;1998年,吉安、吉水、泰和三县;1999年,永新、永丰、遂川三县。新干县与泰和县被评为全国“普九”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