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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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3484
颗粒名称: 课程
分类号: G423.02
页数: 3
摘要: 清光绪二十九年,《奏定学堂章程》规定,中学堂课程有:修身、讲经读经、中国文学、外国语、 历史、地理、算术、博物、物理及化学、法制及理财、图画、体操。宣统元年, 中学生实行文实分科。文实两科每周课均为36课时。据《江西通志稿》记载:江西中学堂除少数学生注重英语外,多数学校注重“经学”、“国文”,科目也不甚完备。1929年9月,教育部颁发初级中学暂行课程标准;10月,颁发高级中学暂行课程标准,分别规定初中、高中所修科目和学分。1932年,全省中学执行教育部正式颁发的《中学课程标准》,课程变动有:改党义课为公民课,取消选修科目及学分制,取消文理分科等。初中组织兼学小组进行学农学工活动。
关键词: 课程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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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奏定学堂章程》规定,中学堂课程有:修身、讲经读经、中国文学、外国语、 历史、地理、算术、博物、物理及化学、法制及理财、图画、体操。每周课时为36课时。宣统元年(1909), 中学生实行文实分科。文科以读经讲经、中国文学、历史、地理为主科,以修身、算术、博物、理化、图画、 体操、法制及理财为通习科;实科以外国语、算术、博物、化学、物理为主科,以修身、经学、国文、历史、地理、图画、手工、体操、法制及理财为通习科。文实两科每周课均为36课时。据《江西通志稿》记载:江西中学堂除少数学生注重英语外,多数学校注重“经学”、“国文”,科目也不甚完备。
  1912年,教育部公布《中学校令施行规则》,废除文实分科,规定中学科目有修身、国文、外国语、历史、地理、数学、博物、物理、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乐歌、体操,女子中学增设园艺、缝纫、家事。
  1923年,教育部颁布《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中学采用学分制和选科制,初中科目有:社会科(公民、地理、历史)、言文科(国语、外国语)、算术科、自然科、艺术科(图画、手工、音乐)、体育科(生理卫生、 体育)选修科。
  高中分设普通科和职业科,普通科又分两组,第一组注重文学和社会科学;第二组注重数学和自然科学。1928年,省教育厅据此拟定《江西省中学课程标准》,规定初中自三年级起,高中自一年级起均开设必修课和选修科两大类,高中又分第一(文科)、第二(理科)两组。初中须修满180学分,其中必修科 176学分,选修科4学分;高中须修满160学分,其中两组公共必修课87学分,分必修课第一组64学分, 第二组58学分;选修科第一组9学分,第二组15学分。选修科目,初中21门,高中文科19门,高中理科 20门。
  1929年9月,教育部颁发初级中学暂行课程标准;10月,颁发高级中学暂行课程标准,分别规定初中、高中所修科目和学分。
  1932年,全省中学执行教育部正式颁发的《中学课程标准》,课程变动有:改党义课为公民课,取消选修科目及学分制,取消文理分科等。初级中学科目为:公民、体育、童子军、生理卫生、国文、英语、算术、植物、动物、化学、物理、地理、劳作、图画、音乐(共15科)。高级中学科目为:公民、体育、军事训练 (女子习军事看护)、国文、英语、算术、生物、化学、物理、本国历史、外国历史、本国地理、外国地理、伦理、 图画、音乐(共16科)。每周课31至34节。
  1938年,省政府颁发《江西中等以上学校战时教育实施纲要》,在公民课中增授建国方略、建国大纲、国民天职、江西施行纲要等内容。
  1940年,教育部颁发修订的“三•三制”中学课程。初中分甲、乙两组,以是否升学和选修英语为分组的标准。甲组为不升学之学生,第一学年每周选修国文2课时,历史1课时,第二、三学年每周选修公民1课时,职业科目3课时。乙组作为升学准备,各学年均选修英语,每周3课时。高中自第三学年起分甲、乙两组,甲组侧重理科,乙组侧重文科,第三学年均酌设职业科目。
  1945年,省教育厅规定初、高中英语为必修课,每周教学时间均为6课时。
  1949年8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出通令:取消公民、党义、军训等课程,在中学各年级开设政治课。 1950年秋,全省中学执行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初中设政治、语文、数学(算术、代数、 平面几何)、自然(植物、动物、达尔文学说基础、生理卫生)、化学、物理、历史、地理、外国语、体育、音乐、 美术、生产劳动。每周教学时数,第一学年29课时,第二学年31课时,第三学年30课时,总时数为3600 课时。高中设政治、语文、数学(平方几何、立体几何、三角、解析几何、大代数)、生物、化学、物理、历史、 地理、外国语、体育、音乐、美术、制图。每周教学时数各学年均为30课时,总时数为3600课时。
  1953年8月,教育部颁发《中学教学计划(修正草案)》,地理课分自然地理、中国地理、世界地理。 1954年教育部通知,初中停开外语课(1957年恢复)o 1956年,从初中三年级起增设农业基本知识课,语文课分为文学、汉语两门课,初一恢复外国语。
  1958年,文学、汉语两门课合为语文一科,政治课改为社会主义教育课;全年安排体力劳动14-28 天,参观6天;生产劳动正式列入课表,每周2课时,有关学科增加劳动教育的内容,并结合生产劳动加强实验、实习o 1959年,省教育厅修订并颁发《农村全日制初中教学计划》,加强政治、语文、数学、物理、 化学、动物、植物基础课程,适当减少历史、地理等科的教学时数,增加生产劳动和课外活动的时间。
  I960年7月,省教育厅对全日制“三•三制”中学教学计划作适当调整。提出政治、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为主要学科。以语文、数学两科为主线,带动理化、生物、史地各科,突出重点、照顾一般。 学生参加劳动,初中每周6〜8小时,高中8 ~ 10小时。
  1963年起,全省中学实行课程设置不同、教学要求不一的三类教学计划。第一类是教育部新订的 《全日制十二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比较完备,对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基础课程要求较高,在省重点中学施行。第二类教学计划,一般适用于县城完中和1957年前办的初级中学。第三类教学计划,在1957年后创办的农村初中和民办初中实施。
  1965年,省教育厅再次修订部分农村初中教学计划,实行“八三一”制度,即全年教学时间8个月,生产劳动时间3个月,假期1个月,增加与农村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教学内容。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类中等学校政治、语文、历史课停止讲授原教材,改为学习毛泽东主席有关著作和《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有关社论和文章;外语课可删去政治性不强的课文,补授毛泽东主席语录和雷锋、王杰日记。随即“停课闹革命”。1967年秋复课,历史、地理、外语等课程停开。1969年春起,江西省自编政治、语文、数学、物理、 化学、农业基础知识和革命文艺等教材,各中学照此开设课程。1973年1月,省文教办公室教育组颁发 《江西省中学教材计划》,初中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农业基础知识、地理、历史、体育、音乐、美术、卫生知识。公社中学未开设外语课的可以不开;地理、历史、卫生知识师资不具备,也可以暂时不开设。高中开设语文、政治、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农业基础知识、体育8门功课。1974年批判教育战线上的“回潮”,根据上级精神,省、地、县教育部门提出改革教学,要以“阶级斗争为纲”为主课,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开门办学,高中开设专业课“三机一泵”(发电机、抽水机、柴油机和水轮泵),组织学生到农村参加农业劳动。初中组织兼学小组进行学农学工活动。同年,在全区中学推广“辽宁省朝阳农学院经验”,大搞“三室四场一口塘”(三室:阶级教育展览室、时事教育室、科技成果展览室;四场:小工厂、小农场、畜牧场、林场;一口塘:鱼塘),以劳动代替上课。
  1977年秋,吉安地区教育组召开各县(市)教育组长会议,要求各中小学改变“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课程不统一、教学无秩序的混乱状态,尽快恢复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要求、成绩有考核。1978年开始,全区各中学按部颁《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安排教学工作。此后,国家多次调整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吉安各中学均按国家教学计划执行。1991年,国家教委颁发义务教育“五•四”学制和“六•三”学制两种课程计划,吉安地区初中教学执行的是后一种课程计划。1997年秋,江西省成为首批高中新课程改革的三个试点省(市)之一,吉安地区选择吉安市白鹭洲中学、吉安市第三中学、泰和中学和吉安县永阳中学4校为样板校,试行国家教委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经过一轮试验后,2000年秋开始在全区推行这一课程计划。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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