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471 |
颗粒名称: | 卫生 |
分类号: | G478.4 |
页数: | 1 |
摘要: | 清末,小学未设立卫生课,但开始重视疾病防疫。民国初期,学校卫生常识,多内含于“国文”、“格致”、“修身”、“常识”等有关课程之中。1923年,各年级增设卫生科,讲授卫生知识。1929年,开始对第一学年的学生实行健康检查。1936年,卫生科取消,将学生卫生习惯训练纳入公民训练之中,卫生知识教学则并入常识、自然等科。1942年,教育部又颁发修订《小学卫生训练标准》。有的学校设健康指导股,指定教师负责指导学校卫生工作,还有的聘请或联校聘请校医和看护,按卫生训练标准进行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行为习惯的培养训练和检查。规模较大的学校设有校医。 |
关键词: | 学生 个人卫生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