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初、高等小学堂开设修身和读经讲经课,向学生灌输“忠君、尊孔”封建思想,主要通过教师严教、严管和身教来进行。
民国初期,仍开设修身课,其内容主要是伦理道德教育,后增加公民知识教育。1923年实行“新学制”后,取消修身课,设公民课。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国民党实行“党化教育”,增设三民主义课和童子军课,后一度改设党义课。各校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所谓“八德”)作为主要教育内容。1933年,教育部公布的《小学规程》规定“小学训I育以公民训练为中心”。1935年,国民政府制定《小学公民训练目标》为:第一,身体训练,使学生能自卫卫国;第二,德性训练,使学生能自治治事。同时规定《小学公民训练德目》十八项(整洁、秩序、诚实、互助、勇敢、健康、公德、节约、爱国、敏捷、劳动、勤勉、合作、生产、仁爱、雪耻、谦和、负责)o 1939年,各校以“四维”(礼义廉耻)和“八德”为校训。1942年,各校根据教育部修改公民训练标准,颁发《小学训育标准》训练细目和“起居规律与社交礼义”实施公民训练,进行三民主义教育。后期掺进了反对中国共产党的反动内容。
新中国建立后,全区小学废除民国时期的训育制度和公民训练、童子军训练及其他课程的反动内容,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 同时结合当时的政治运动,对学生进行时事政策教育。1955年3月,省教育厅转发的部颁《小学生守则》成为各小学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自觉纪律观念的重要内容,随后开展了争当“身体好、功课好、品行好”的“三好学生”活动。
从1957〜1958学年度起,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教学计划》,全区小学各年级每周增设1节周会课,向学生们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道德品质教育、时事政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教育等。
1962年以后,学校以阶级斗争教育为主要内容,组织学生访贫问苦,忆苦思甜。
1963年3月,各校广泛开展了“学雷锋,创三好”活动,以雷锋事迹和雷锋日记教育学生。
1964年,掀起了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热潮,学校成立了学习毛主席著作小组。
“文化大革命”期间,鼓吹“造反有理”、“踢开党委闹革命”,无政府主义严重冲断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活动,取消了少年先锋队组织,代之以“红小兵”组织。
19力年,再度开展学雷锋活动。1978年,恢复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同年,各校试行教育部重新颁布的《小学生守则(试行草案)》。1979年,向学生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
1981年,各小学把贯彻教育部正式颁布的《小学生守则》和当时正在开展的“五讲四美”(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环境美)活动结合起来。同时,按部颁《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将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根据部颁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试行草案)的规定,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五爱”教育为基本内容,进行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教育。
1982年3月,在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中,学校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大力整治“脏、乱、差”现象,校容得到改观,好人好事层出不穷。
1983年3月,在第二个“文明礼貌月”中,开展“三优一学”活动(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和学雷锋);同时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三热爱是: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活动。同年下半年,各校把爱国主义教育列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向学生进行国旗、国徽、国歌的教育,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和首都的教育;普遍建立了升国旗制度和唱国歌的活动,激发了学生为振兴中华而努力学习的热情。
1984年3月,在第三个“文明礼貌月”中,各校开展了创“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活动。
1985年,根据国家教委、司法部共同下发的《关于加强小学法制教育的意见》和省司法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学法律常识和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小学四年级以上在思想品德课中用四分之一的时间进行法制教育。重点是进行《交通管理规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常识教育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通过班会、队会、请司法部门作报告等形式进行法制教育。
1988年秋季起,各小学开始试行国家教委颁发的《小学德育纲要(试行草案)》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草案)》。
1989年,各小学普遍开展了“三热爱”(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人民解放军) 教育活动和国情教育。各校成立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把德育工作摆到首位。县(市)教研室配备了思想品德教研员。同年,少先队开展学习英雄少年赖宁的活动。
1990年,各校为了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学雷锋活动,把每年3月定为学习雷锋活动月。同年,还开展了纪念鸦片战争150周年等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系列活动。
1991年8月20日,国家教委发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后,各校教育学生以《规范》和《守则》作为行为准则,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进行了严格训练,开展了评比活动,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1994年,地区教育局组织编写了小学思想品德课补充教材《红旗飘飘上井冈》、《井冈军民卫红旗》、 《井冈红旗飘万代》,并纳入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生动活泼的革命传统教育。
1997年4月,地区教委制定了《吉安地区中小学德育工作“九五”实施计划》。是年,以迎接香港回归、庆祝党的十五大召开、纪念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70周年为重点教育内容,通过“迎回归演讲比赛” “颂井冈读书活动”和举办“艺术节”等活动,向学生进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教育。 1998年,地区教委下发《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区中小学积极开展创建“德育示范学校”活动,主要开展“四个教育”,即爱国主义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 各校针对教育对象不同年龄层次、心理特点、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观看电影和录像、讲革命故事、唱革命歌曲、书画比赛等活动进行有效教育。1999年,以迎接澳门回归、庆祝建国 50周年为重点教育内容,通过文艺会演、美术作品展览、征文比赛、读书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2000 年,主要以迎接新世纪到来为主要内容,教育学生成为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井冈新人。
劳动教育民国时期,小学设有劳作科,主要教学内容是适合儿童特点的手工制作、家庭操作和农事操作等,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生活所必需的知识技能"o 1936年3月,省政府发布《江西省中小学校实施生产劳作教育办法大纲》,要求各校根据学生能力和兴趣,组织进行农事、畜养、工艺及卫生方面的生产劳作。
新中国建立后,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江西教育改革方案》.提出了教育与生产结合的办学方向。1950 年,全区有些小学师生除耕种原校产水田、旱地外,还开垦荒地种植水稻、蔬菜、植树造林和饲养家畜家禽,既改善了师生生活,帮助克服当时的经费困难,又使师生受到劳动教育和锻炼。1953年,针对由于中学招生数额的限制,出现了一部分高小毕业生不能升学,而社会舆论和许多学生又轻视和不愿参加生产劳动的矛盾现象,在小学生中广泛进行了劳动生产光荣和“一颗红心,两种准备”的宣传教育c 1955年, 各校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小学教学计划》和《关于小学课外活动的规定》,逐步开设手工劳动课,并在课外活动中每周安排生产劳动1至2节。手工劳动课各年级每周开设1节,联系自然、地理、语文、算术等学科进行教学,开展制作教具、模型、玩具、手工制作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还开设小工厂、小农场,组织园艺组、工艺制作小组等。课外活动则与少先队的“小五计划”活动结合起来,开展种植葡麻、向日葵,饲养鸡鸭兔,采集标本,帮助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做事,绿化环境,以及开展捡稻穗、拾油茶籽等“小秋收”活动。有的农村小学还与互助组或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生产技术推广站建立联系制度,进行参观和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1957年度起,农村小学五、六年级增设农业常识课,每周1节。1958年,小学开始将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开展勤工俭学活动,许多学校办起小工厂、小农场、小饲养场等,劳动教育大大加强,但也出现了劳动过多,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现象。1959年5月,各校根据省教育厅发岀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小学生产劳动安排的几点意见》精神,尽可能结合教学和充分照顾儿童健康安排劳动的原则,体现教育目的,从三年级起每周安排劳动课4节,每节1课时,连排不得超过2课时;一、二年级仍设手工劳动课。劳动项目按结合教学,服务生产,学生力所能及的原则,建立一定的劳动基地,但不贪多图大。1961年1月,省教育厅发出学校大办果园的通知,一度出现学校种植果树的热潮,有些小学还办起小果园。1963年起,根据《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和新颁的小学教学计划规定,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全学年劳动时间为半个月。农村小学除农忙假以外,平时劳动每周1小时;城市小学在农忙季节适当组织学生就近参加支援农业生产的劳动,平时劳动每周1 ~2小时。
“文化大革命”中,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被歪曲,在“学工、学农”活动中,岀现劳动过多的现象。
1977年以后,各小学每周学工、学农时间安排为半天。从1981年度起,执行部颁《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小学四、五年级每周安排劳动课1节,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或简易生产劳动,一、二、三年级未安排劳动课,在课外时间适当安排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性劳动。这段时间,小学劳动教育有所削弱。1987年10月,各校从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入手,切实纠正忽视劳动教育的种种偏向,认真上好劳动课。全日制五年制和六年制小学三年级以上均增开1节劳动课,低年级的劳动教育,通过各科教学、常规训练、班队活动、课外活动和家庭教育等多种途径渗透进行。从1988年秋季起,各校指导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性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的生产劳动,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真正把劳动摆到了重要的位置上,逐步在小学将劳动课作为必修课程来开设,使用江西省教科所编写的五年制小学劳动试用课本。1991年,吉安县从当地实际出发,编写出劳动课补充教材,供三至五年级使用。
20世纪90年代,各校在小学三至五年级开设劳动课,并且都配备了任课教师。学校要求任何人不得挤占其教学时间,同时还利用课外活动安排一定的公益劳动,如植树护林,美化、绿化校园,参加校外义务清扫劳动,美化市容市貌,维护公共场所设施的劳动。各校普遍建立了制作小组,在教师指导帮助下,开展剪贴、泥塑、编织等手工劳动,进行整理书包、自己穿衣、系带、订扣等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在旅游活动中,进行野炊,让他们自己动手做饭、炒菜、烧水,以掌握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简单的劳动技能。有的农村小学尚有少量的劳动基地,学校利用它指导学生种花、种草或种菜、种稻谷。1997年3月,地区教委下发《吉安地区普通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估(试行)方案》,把劳技教育列入评估方案,要求“有计划地安排学生进行劳动实践”,“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社会公益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