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455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领导与管理 |
分类号: | C933.1 |
页数: | 4 |
摘要: | 新中国建立前安福、泰和两县的幼儿园隶属县政府管理,园长由县长任命。其他县的幼儿园由县妇女会主管。1952年公办幼儿园由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管理。1981年2 月,地、县(市)成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托幼工作。1992年地区教委与地区妇联联合制定《幼儿园管理条例》,并组织人员到各地进行检查。1996年12月16日,吉安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颁发《关于做好我区幼儿教育管理移交工作的通知》, 决定将全区幼儿园移交给地区教委管理,并成立地区幼儿教育工作办公室。2000年4月,地区教委协同地区妇联举办的 “自制教具、玩具展评”活动,有137项作品参展,这些展品构思新颖,造型美观,有47件获奖,14件送省教委参加展览和评选。 |
关键词: | 领导体制 原则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