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412 |
颗粒名称: | 管理 |
分类号: | C36 |
页数: | 2 |
摘要: | 学宫是圣庙和学校合一的机构。州(府)、县学均设教官,掌握学政。明清时期府称教授、州称学正、县称教谕。下设礼房、廩局、 斋夫、门斗等公务人员。教授(教谕)、训导的主要职责是:主管文庙祭祀,接纳生员习道求经,设坛讲学,教诲及管束所属生徒,邀请接待名人学士莅临讲学, 举办府试、县试,管理学宫学田以及宫内事务。重犯者,发充附近儒学中作膳夫、斋夫,满日为民,俱追廩米。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乐其身,常宜思省。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总的目的是钳制学生的思想,约束学生的行为。据清光绪《吉安府志》记:“学田据旧志存七十余亩,今无。”用这些学产收来的租谷、租金维持学校开支。 |
关键词: | 组织管理 管理方法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