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410 |
颗粒名称: | 学额 |
分类号: | C47 |
页数: | 2 |
摘要: | 县学的学生称为生员,要取得生员资格必须经过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秀才资格。留县的称县学生员,拨往府学的称府学生员。州(府)、县学的生员有定额。唐制:上州置经学学生60人,医学学生20人;上县置经学学生40人。宋初,学生无定额,北宋崇宁三年,始定诸路增养县学弟子员,大县50人、中县40人、小县30 人。准路、州府设立的“蒙古字学”规定学额:上路32人、下路27人、散府20人、上中州15人、下州10人。明洪武二年十月,诏郡县立学校。科考取入文童20名,均于所属厅县童生内考取拨入。1868),因吉安各县捐助军饷,题准加府学永远定额岁、科文童各10名,岁试试额同。各县县学的生员定额,因建置不同而多寡,如庐陵县为大县按大学定额。 |
关键词: | 考核 教育评估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