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251 |
颗粒名称: | 后勤保障 |
分类号: | E |
页数: | 2 |
摘要: | 国民党军师以上部队设有军械、军需处和军医处,隶属各级「-J令部.另配有医院、修械所等1935 年,第三行政区保安司令部除设科外,还设经理处,军需处编有处长、军需、书 记、司书、军士等,负责掌理全区保安部队军需供应;军医处编有处长、军医、司药、看护军士、医兵等,负 责全区的卫生防病工作。薪饷国民党军采取薪饷制,得月发放一次,伙您山薪饷支付.正规部队薪饷山I:级按标准逐级下 拨,区保安司令部、师管区由省统一拨给,各保安团队、团管区经费-部分山省保安处统筹,-部分由各 县统筹。 |
关键词: | 军队 治军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