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230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预备役登记统计 |
分类号: | E |
页数: | 1 |
摘要: | 核对 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规定.各县(市)人武部每年以6月30日为准,对经过登记的人员变 动情况核对一次。统计在登记和核对基础上.各县(市)人武部按总参谋部规定的统-报表,即“退伍军人预备役统 计表”。每年统计一次,按规定时间上报军分区司令部,尔后统一汇总,报省军区司令部° 1991年,吉安 地区共接收退伍军人1075人,已登记服预备役的有1021人,占总数的95%;免服预备役54人。 |
关键词: | 兵役制度 兵役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