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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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3212
颗粒名称: 律师管理
分类号: D912.1
页数: 1
摘要: 1957年至1958年,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址全区律师匸作的主管机关,1980年以后全区律师的管理机构为各级司法机关。1997年1月以后实行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津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介的管理体制。
关键词: 律师 司法行政

内容

1957年至1958年,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址全区律师匸作的主管机关(包括机构、人 员、业务和经费管理),1980年以后全区律师的管理机构为各级司法机关。管理内容包括:律师机构的设 置与撤销;律师资格的授予和撤销;执业律师的批准登记和颁发执照;律师人员的培训;律师资格的统一 考试;律师职务的评审和聘任;律师业务规章制度;律师的奖励和惩罚;律师的职业道德;律师经费开支 办法等。1997年1月以后实行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津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介的管理体制。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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