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205 |
颗粒名称: | 法律服务所(中心) |
分类号: | D912.1 |
页数: | 1 |
摘要: | 1985年6月,吉安地区首家乡镇法律服务所—吉水县阜田镇法律事务所成立。到1989年,全区 丿'< 仃乡镇法f卩服务所76个,1994年,吉水县、遂川县、苕安市、安福县、永丰县、井冈山市先后建比法律 服务中心 到1999年4区乡镇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中心共冇161个。2000年7月,经过调整整顿、 重新登记后由原来的161所调整为44所。1989年,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0家,1999年增加到465家。1992年3月,司法部授予新干县三 湖法律事务所“优秀法律服务所”荣誉称号。 |
关键词: | 行政 司法行政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