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法律宣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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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3195
颗粒名称: 重要法律宣传
分类号: D912.1
页数: 1
摘要: 宪法宣传 全区先后开展r 4次较大规模的先法近传教育活动、、第一次是在1954年全国第一部《宪法》草案公布后,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命区城市和农村人民群众中开展了对《宪法》草案的宣传和讨 论;第二次是在1982年底和1983年,全区各地充分利用广播、幻灯、宣传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工 具,掀起了学习宣传新《宪法》的高潮;第三次是在1987年.地区普法领导小组部署在全区开展了以《宪 法》为核心,以《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为教材,以十部和存少年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 传教育活动;第四次是在1989年下半年,全区部署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包括《刑法》、《治安管理处 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关键词: 行政 司法行政

内容

宪法宣传 全区先后开展r 4次较大规模的先法近传教育活动、、第一次是在1954年全国第一部《宪法》草案公布后,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命区城市和农村人民群众中开展了对《宪法》草案的宣传和讨 论;第二次是在1982年底和1983年,全区各地充分利用广播、幻灯、宣传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工 具,掀起了学习宣传新《宪法》的高潮;第三次是在1987年.地区普法领导小组部署在全区开展了以《宪 法》为核心,以《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为教材,以十部和存少年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 传教育活动;第四次是在1989年下半年,全区部署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包括《刑法》、《治安管理处 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打击刑事经济犯罪的法律宣传1982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打击经济领域严奄犯'II的法律宣传 活动;1983年,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广泛深入地“传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精神,宣 传《刑法》中有关条款,宣传“严打”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宣传广大干部和群众 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好人好事。此后,每逢严厉打击经济和刑事犯罪斗争,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紧 密配合,大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
  其他法制宣传(1)依法治理宣传活动o 1998年3月.地、县(市)普遍开展『依法治县(市)的思想 发动和舆论宣传活动;1999年兀月,地、县(市)在全区范围内,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了 依法治省、治区、治县(市)的宣传活动。(2)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宣传活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配 合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治理“三乱”(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农民减负、企业减负、收 枪治暴、打黄扫黑、税收征管、整治治安环境、整顿投资环境等住项治理活动.在活动中,广泛开展相关 法律法规宣传。(3)经济法律法规培训。地区成H了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管理站,培训班于1990年4 月19日幵学,主要通过江西人民广播电台进行教学,学制1年,设冇10门课程,培训对象为国家、集体和 私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律顾问、企业财务、供销部门负贞人,以以有志于经济研究人员等。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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