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175 |
颗粒名称: | 复查“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 |
分类号: | D912.1 |
页数: | 1 |
摘要: | 占安两级法院从1978年10月丿|:始,至1980年底结束,分三个 阶段积极慎重全面地复查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第一阶段从1978年10丿|至1979年3月;第二阶段从1979年5月至同 年底;第三阶段从1980年1丿|至9月底。⑴对1966年至1976年判处的反革命案件516件734人,已 复查512件730人,复查结果:维持原判66件215人,占复查人数29.54%,;改判361件402人,占复查人 数的55%,;复查未结案的占15.46%。对1966年至1976年判处普通刑事案件2303件2542人,已复 查2281件2520人,复任结果:维持原判2209件2438人,占复查人数的97% ;改判54件58人,占复查人 数的2.3% ;复査末结案的占().7% 对1977年至1978年判处“现行反革命”案231件233人(其中 |
关键词: | 审判 审判监督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