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174 |
颗粒名称: | 复查破坏大跃进、人民公社等案件 |
分类号: | D912.1 |
页数: | 1 |
摘要: | 1963年4川始,占安两级法院灯1958年以來山法院审理的破 坏人民公11、大跃进、公共食堂、农业上I:产、粮油统购统销以及i-}写反动标语等案件,进行全面复花、至 1963年底,共复仓刑事案件323件39()人.发现屈错判的98人,错捕的72人,轻罪重判的42人.币泮轻 判的98人.漏判罪行的1()人 只有7()人量刑止确 |
关键词: | 审判 审判监督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