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171 |
颗粒名称: | 刑事审判监督 |
分类号: | D912.1 |
页数: | 2 |
摘要: | 1950年至2000年,共受理刑事再审案件10127件,审结10127件,其中维持原判7373件,改判2754件 在改判的2754件,涉及3200人中,加重刑罚的276人,减轻刑罚的1339人,免予刑事处分的271 人,宣告无罪的1043人,改判有罪的89人冲止的4人,撤回匕诉、抗诉的28人。在刑事再审案中共受 理反革命再审案件2202件,审结2202件,其中维持原判1307件,改判895件。在改判的895人(件)中, 加重刑罚177人,减轻刑罚181人,免予刑事处分59人,宣告无罪104人,改判有罪167人,事实全部变 更22人,其他处罚185人。 |
关键词: | 审判 审判监督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