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135 |
颗粒名称: | 损害赔偿案件审判 |
分类号: | D912.1 |
页数: | 1 |
摘要: | 损害赔偿案件审判含对人身损害、财产损害、损害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等损害赔偿案的审判。1950至2000年,吉安两级法院共审理损害赔偿案件17311件,平均每年339件。其中以1980年至 2000年为高峰期,共17094件,占建国以来总数的98.7% ,平均每年有814件。最高年份是1991年,为 1284件,居民事案件的第三位。最少的是1957年至1976年,共审理损齐賂偿案件153件,平均每年 7. 7件 |
关键词: | 审判 民事审判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