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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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3074
颗粒名称: 执法检查
分类号: D912.1
页数: 1
摘要: 为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防止错案发生,省公安厅提出治安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强制措施的使用要 经法制部门审核,强调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的治安拘留、收容审查、劳动教养、犯罪少年、卖淫嫖娼人员收 容教养5类案件,办案部门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后,由法制部门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等进行审 核,提出意见然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查批准。
关键词: 预审 看守执法

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公安部和省人大、省政府的部署,特别是省人大常委 会《关于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执法大检查的决定》,吉安地区先后开展了关于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 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执行情况;关于效能法规的执行情况;关于检 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清理整顿检查站的情况;关于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卖淫嫖娼,拐 卖妇女儿童三大法律的施行情况;关于滥用收容审查『段的情况;关于反腐败斗争少数公安干警徇私枉 法、贪赃枉法、钱权交易、知法犯法的情况等等既有广度、又有深度、内容全面的执法大检查。据统计,全 区自1990年至2000年8月,共检查公安机关办理的各类案件15187件,其中刑事案件1778件,治安案 件7673件,劳教案件533件,其他案件5203件;检查收容审查对象2176()人,从中发现超收审范围的 3271人,收审不满16周岁的44人.还有超期关押、久押不结等情况。对P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法 律、法规和有关条例作了纠正°
  为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防止错案发生,省公安厅提出治安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强制措施的使用要 经法制部门审核,强调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的治安拘留、收容审查、劳动教养、犯罪少年、卖淫嫖娼人员收 容教养5类案件,办案部门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后,由法制部门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等进行审 核,提出意见然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地区公安局根据有关法律和省厅的指不,于1998年9月制定 「吉安地区公安局案件审核制度,规定地区公安局法制科为案件帀核1〕作机构,其体负责审核把关工 作,还就治安行政案件的审核,劳(少)教案件的审核,经济案件的立案审查、刑事强制措施的审核都作了 具体的规TEo 1999年全区经法制部门审核的治安行政案件3500余起11000多人,其中纠正处理不当78 起180人,纠正程序不合法43起106人。审核经济案件26起32人,其中审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1起1 人"审核刑申强制措施使用和变史700余起1000多人 送审案件审核率达到100% .做到厂随到随审, 决不拖延推诿。通过案件审核,纠正了执法办案中的偏差和错谋,对公安机关内部•些基层办案单位存 在的执法随意性和案件的降、升格处理问题起到了-定的纠止和监督作丿山 地区法制科于1996年和 1998年荣获全省公安法制工作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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