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053 |
颗粒名称: | 企业专职消防队和群众义务消防队 |
分类号: | D912.1 |
页数: | 1 |
摘要: | 根据消防工作的任务,区内一批较大企业及防火重点单位成 立了企业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是公安消防部队有力助手,担负本企业的防火、灭火任务,业务上 受公安消防部门指导。群众义务消防队是基层单位和城乡居民同火灾作斗争的一支重要力量.受本单 位及城乡基层治保组织领导,并接受公安派出所的组织领导和公安消防部门、单位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 导,一旦发生火灾,公安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共同出击,」丄相配合、协同作战。1982 年10月,江西省消防总队在丰城市举办公安、企业专职、群众义务消防队消防运动会,地区消防部门负 贯组团参赛。地区每隔一两年就要组织企业住职消防队业务考核和技术比赛。 |
关键词: | 消防管理 火灾预防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