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052 |
颗粒名称: | 按正规要求建设队伍 |
分类号: | D912.1 |
页数: | 1 |
摘要: | 队伍从1965年起,消防民警(班氏以门实行义务兵役制.在江苏、福建招集第一 批新兵。中断5年后,于1970年起每年接收新民警.新人伍者从老百姓转变到军人,需经过一段时间集 训,主要进行条令条例教育和初步的消防业务教育,特别要进彳J: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斤教育”通过 严格的训练,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觉悟,初步养成厂军人所具备的作风,在举行军人宣誓、授警衔仪式后, 编入屮队正式服役。通过新兵集训发现不合格兵员.退冋原籍,以保持队伍的战斗实力“与此同时,对 服役满的老民警则安排退出现役. |
关键词: | 消防管理 火灾预防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