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972 |
颗粒名称: | 执法监督 |
分类号: | D63-3 |
页数: | 1 |
摘要: | 1988年6月,吉安地区组织四个执法检查组对地直机关42个单位贯彻执行《档案法》进行检查,评 出9个先进单位和19个先进工作者。接着对14个县(市)进仃检査,评出4个先进单位和14个先进工 作者。9月,省司法厅对吉安地区贯彻执行《档案法》,抽检『遂川县、井冈山市和地区邮电局、江西有线 电厂的贾彻执行情况,并给予『高度的评价.1999年,吉安地区建立了一支由25名干部组成的执法监督员队伍,期间多次对各县(市)或 对地直单位和驻地有关省直单位的档案执法情况和档案匸作进行全面检杳或重点抽查,使执法监督工 作不断得到深化。 |
关键词: | 档案管理 档案馆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