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949 |
颗粒名称: | 地区机构 |
分类号: | D63-3 |
页数: | 1 |
摘要: | 新中国建芷后,信访工作由地委办公室、专署秘书室负责。1953年3月,专署正式成立“江西省吉安 Q员公署人民问爭处"o 1973年3月,成立井冈山Q区革命委员会办公室信访组。1977年11月地委办 公室设立信访科.之后行署办公空也设也信访科’为『统筹抓好全区信访工作,1985年11月成立吉安 地委信访办公室,定为局级机构,原地委办公室信访科、行署办公室信访科同时撤销。1995年12月,因 机构改革,改为保留地区信访办公空的牌子刊I章子.在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各设置一个信访科。 |
关键词: | 行政管理 信访机构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