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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870
颗粒名称: 管理
分类号: D63-3
页数: 2
摘要: 城镇知青下乡初期,下乡人数少,管理形式松散,大多数由所在地的基层干部、老职工或贫下中农负 责管理、随着知青上山下乡人数增多,管理工作也逐步加强1964年地委、地革委指示各级党、政领导 应切实加强对知青安置工作的领导,均由主管农业的领导干部亲自负责,1965年根据省委要求,公社指 定了 1位负责同志,关心下乡知青的思想、生产、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1968年,大批知青下乡, 管理办法得到进一步……
关键词: 行政管理 上山下乡

内容

城镇知青下乡初期,下乡人数少,管理形式松散,大多数由所在地的基层干部、老职工或贫下中农负 责管理、随着知青上山下乡人数增多,管理工作也逐步加强1964年地委、地革委指示各级党、政领导 应切实加强对知青安置工作的领导,均由主管农业的领导干部亲自负责,1965年根据省委要求,公社指 定了 1位负责同志,关心下乡知青的思想、生产、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1968年,大批知青下乡, 管理办法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以生产队为单位编组,每班10人左右,指定正副班氏、学习组长、劳动组长 和生活组长;每个班配备1名下放干部或教帅和一两名贫F中农带队;有知青插队的大队和生产队建立 再教育小组,公社“五七”大军办公室指定1人专管上山下乡知青工作o 1973年根据省委批转《全省知 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知苛尤论是插队还是办场、队,均依靠当地党组织,建立和健全 了大队、住产队的贫下中农、知识青年和基层丁部“三结合”领导小组。动员知青下乡的城镇,从党、政、 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抽派了「部带队;F乡知青每25〜30人派一名带队干部,其中有1/5的女干部下乡知青人数较多的系统和单位,按系统、单位划分安汽地抽派「部带队.带队「部分別参加县、 社、队的领导班子,与下乡知青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1〜2年轮换一次。
  1974年,按照中央30号文件规定,全区县以上党委.都建工了知识青年hill F乡领导小组和得力的 办事机构,并由一名书记主管,把知青上山下乡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县、 社知青办干部配齐了,安置任务比较大的厂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建立r知育上山下乡领导小组和得 力的办事机构,配备了相当数量的专职干部,抓好LI常工作1977年广大下乡知青,在各级党组织和贫 下中农的关怀教育下,认真学习马列和毛主席著作.联系实际,认真改造世界观,精神面貌发牛•了深刻的 变化。是年全区在乡知青中,有256人入党,5292人人团.130()多人被选进了各级领导班子"还有更多 的知青担任了理论辅导员、汽车、拖拉机驾驶员、农技员、赤脚教师、赤脚医生,有的还成为气象土专家, 深受贫下中农的欢迎“在同年10月召开的全区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代表大会上表彰了全区红旗单位6 个,县(市)红旗单位11个,先进单位114个,模范标兵31乞,知青先进个人62名,先进知青家长、带队 干部、农民16名.
  知青下乡后,少数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国营农场发牛:歧视、刁难、捆绑、诱婚、逼婚,甚至奸污女知 青的不法行为1964年5月傥中央在指示共青团中央有关报告中严格要求,对那些官僚主义分子的压 制、报复、打击行为应当严格处理;对坏分子的破坏活动.应依法严格制裁,10月,农垦部发布《关于国营 农场安置城市知识 <年的纪律规定X 1970年5月中央重申,凡是强奸下乡女知肯的要依法严惩,对女 知青进行逼婚、诱婚的要坚决批判斗爭;干部利用职权为lh作歹的要撤职查办;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 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地委、专署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区内出现的问题,派出工作组深入实际检查破 坏上山下乡重大案件,督促各地作出严肃处理。多次发文,要求严厉打击破坏hill F乡的罪恶活动,各 级纪检、政法部门对破坏上山下乡的犯罪案件及时进行J'侦破、处理.狠狠地打击了破坏hilj F乡的罪 恶活动.1971年,安福县对奸污下乡女青年的罪犯者处以徒刑"峡江县委对殴打、虐侍F乡知青的大队 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并责成其向被迫害的知青赔礼道歉。吉安县对逼婚凶杀案处予极刑o 1973年]月 18日地委、地革委,针对区内已经发生的问题,向省委、省革委提出《关于处理破坏l-.lll F乡案件的情况 报告》,阐述各级党委和革委会,尤其是农村公社党委,认真贯彻中央[1970]26号文件精神,对于破坏知 识青年hlU F乡的一小撮阶级敌人,坚决给予打击:据统计,1968年至1973年全区奸污F乡女青年案 件65起,其中强奸案8起(内逼婚凶杀案一起);诱奸案57起,全部作出了处理"处理结果是判死刑1 名,捕判7名,拘留1()名,劳教5名,开除党籍和公职5名,开除党籍6名,开除公职11名,党内警告处分 1名,行政记过处分6名,其他处罚13名"捆绑、吊打下乡青年案件40起,判刑2名,开除公职1名,党 团处分5人,行政处分3人,批评教育29人。通过查处,打击了坏人,安定了社会,保护了下乡知青的人 身安全,稳宅了人心,教育了人民。
  1981年起.即在全区各级知青办停止动员知青上山下乡工作之前,抓紧做了四件事:一是年内把历 史t:遗留下来的1615名插队知青,特别对1972年以前下乡知青优先给T「照顾安排;二是城镇知识青 年的安排去向主要转向城镇自行消化.采取签订劳动合同、招工等办法,组织青年到知青场队和农工商 联合企业去;二是对54个知青场队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并经过整顿进一步把它办得更好;四是改变知青 经费按人头补助的办法,把安置经费作为生产周转金使用.
  1982年初,地区知青办与地区劳动局合署办公,对外保留地区知青匕山下乡办公室的牌子,有关知 青上山下乡方面的工作,仍然使用“地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公印。把现有的知青场队工作和插 队知青遗留问题,交给各级劳动服务公司统…管起来"在机构改革中,行署人爭处、劳动处、科干处、编 委、知青办于1983年10月5日合并,组成吉安地区劳动人事局。从此,知青上山下乡屮的遗留问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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