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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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805
颗粒名称: 涉外婚姻
分类号: D63-3
页数: 1
摘要: 新中国建立前,未建也涉外婚姻制度,全区公民涉外婚姻帖况不明。1978年,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内务部曾就中国公民涉外婚姻问题制定一些政策规定, 这期间,由于政治活动较多,占安群众一般不与境外人员发4:婚姻关系.因此.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开办 这项业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实行对外开放政策.随看国内外交往的扩大,吉安群众与外国人和 港、澳、台同胞、华侨通婚现象丿I:始出现并逐步增多,从1987年起,占安开始出现区内公民同港、澳同胞 登记结婚的现象。到1999年,全区共办理涉外婚姻登记502对,其中结婚登 记496对,离婚登记6对;出具夫妻关系证明8对。吉安市民政局承担了全区涉外婚姻登记任务“
关键词: 行政管理 婚姻登记管理

内容

新中国建立前,未建也涉外婚姻制度,全区公民涉外婚姻帖况不明。
  1950〜1978年,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内务部曾就中国公民涉外婚姻问题制定一些政策规定, 这期间,由于政治活动较多,占安群众一般不与境外人员发4:婚姻关系.因此.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开办 这项业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实行对外开放政策.随看国内外交往的扩大,吉安群众与外国人和 港、澳、台同胞、华侨通婚现象丿I:始出现并逐步增多,从1987年起,占安开始出现区内公民同港、澳同胞 登记结婚的现象。到1999年,全区共办理涉外(含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婚姻登记502对,其中结婚登 记496对,离婚登记6对;出具夫妻关系证明8对。吉安市民政局承担了全区涉外婚姻登记任务“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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