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婚姻登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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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802
颗粒名称: 第八节 婚姻登记管理
分类号: D63-3
页数: 1
摘要: 民国以前,历代朝廷对婚姻管理曾颁布过一些律令、诏训,具体实施情况不明。民国时期,江西省政 府根据《民法》发布过有关婚姻管理训令,但切实执行者甚少。当时,占安建立了苏维埃政权的地方,贯 彻执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因战争频繁而终止。新中国建立后,全区依照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1980年修改后颁布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各级婚姻登记管理部门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婚姻法,犬力废除封建社 会遗留的不合理婚姻制度,依法处理婚姻问题,倡导婚姻改革,逐步建、'/:健仝了婚姻法规和制度,使婚姻 登记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轨道过渡"
关键词: 行政管理 婚姻登记管理

内容

民国以前,历代朝廷对婚姻管理曾颁布过一些律令、诏训,具体实施情况不明。民国时期,江西省政 府根据《民法》发布过有关婚姻管理训令,但切实执行者甚少。当时,占安建立了苏维埃政权的地方,贯 彻执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因战争频繁而终止。
  新中国建立后,全区依照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1980年修改后颁布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各级婚姻登记管理部门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婚姻法,犬力废除封建社 会遗留的不合理婚姻制度,依法处理婚姻问题,倡导婚姻改革,逐步建、'/:健仝了婚姻法规和制度,使婚姻 登记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轨道过渡"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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