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量救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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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2770
颗粒名称: 定期定量救济
分类号: D63-3
页数: 1
摘要: 1961年,全省第十一次民政会议总结以彳啄验,确定対农村困难户采取定期定量救 济的办法。定期定量救济对象包括残疾、孤儿、主要劳动力长期患病的困难户、 子女多且年纪小缺乏劳动力的单身母亲、五保户和社会困难门.幷先由生产队安排生产进行自救,不能 解决生活困难的,经群众评议.公社批准,给予补助和救济。救济项II包括粮、油、盐、菜、治病、零用等, 每人每年50 -60元。救济对象评定后,由县(市)民政局发给救济卡或 拨款通知单,作为领款凭证,每半年调整一次。实行定期定竝救济办法后,减少了救济款发放的肓目性、主观性和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弊端。
关键词: 行政管理 救灾救济

内容

1961年,全省第十一次民政会议总结以彳啄验,确定対农村困难户采取定期定量救 济的办法。即对象定人,金额定量。定期定量救济对象包括残疾、孤儿、主要劳动力长期患病的困难户、 子女多且年纪小缺乏劳动力的单身母亲、五保户和社会困难门.幷先由生产队安排生产进行自救,不能 解决生活困难的,经群众评议.公社批准,给予补助和救济。救济项II包括粮、油、盐、菜、治病、零用等, 每人每年50 -60元。社会困难户只救济粮油两项。救济对象评定后,由县(市)民政局发给救济卡或 拨款通知单,作为领款凭证,每半年调整一次。实行定期定竝救济办法后,减少了救济款发放的肓目性、主观性和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弊端。
  1963年1月,根据内务部加强农村救济工作的要求,江西省人民委员会批转省民政厅《关于农村定 期定量救济匸作的总结及今后意见》中,指出:“救济工作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集体和个人相结合的 原则。”各地对于农村五保户、[木I难户的生活困难,首先帮助他们生产自救,生产队安排他们从事一些力 所能及的生产,帮助他们搞好家庭副业,增加收入;生产队提取的公益金,大部分用于五保户和困难户的 供给、补助。国家救济款则重点用在最困难的地区和最困难的人身上。
  1967年,省民政厅对定期定址救济匸作重新规定:上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无力提取公益金的生产 队和小城镇应作为定救匚作的車点,对于经济条件差,收入水平低、公益金很少的穷队,也可实行定救; 对象应以残老、孤儿、主劳力长期患病、子女年幼的单身母亲为重点,至于人多劳力少的困难户应主要用 安排好生产的办法来解决。同时规定,定期定量救济一年评定•次,于年初进行。
  “文化大革命”期间,许多地方把用公益金补助贫困户当作“剥削行为”进行批判,以至停发救济款, 社会救济工作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
  1979年以后,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单,农村救济帖况发&变化,救济对象和人数逐步减少,但仍有一 些五保户、困难户需要国家救济,在救济方法上改变了过去单纯救济的做法,经过扶持贫困户发展生 产,治穷致富"对常年困难户和五保户,继续实行定期定量救济o 1998年底,全区享受农村定救6732 人。2000年底,全区亨受农村定救9870人”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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