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765 |
颗粒名称: | 荒情救济 |
分类号: | D63-3 |
页数: | 1 |
摘要: | 明代,由于自然灾書救济面窒准少.加之人们抵御白然灾害能力较弱,往往有灾必荒。为应对荒情.历代当政者也曾采取过-?些赈济、养恤、放贷以及进义仓、义出等荒政措施"…些乡绅、富 户捐俸买谷,减价发累,施米赈粥,周济本乡、本族村民" '节时吉安府本府设冇大有仓、便民仓。峡江县 有预积仓.吉水县冇东义仓、北义仓.庐陵、力安、水新县有便民仓等「遇歉年,或春借秋还以济民食,或 酌量平果以平物价。 |
关键词: | 行政管理 救灾救济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