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716 |
颗粒名称: | 残疾人劳动就业 |
分类号: | D669.69 |
页数: | 1 |
摘要: | 1996年.吉安地区地、县(市)各级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与地 区残联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全面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福利企业,扶 助残疾人个体开业,从事农业牛:产劳动,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80% o 1998年,地、县(市)残 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统-按《7「.两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执行.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 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 残疾人就业”;“机关、丙体、企业爭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 规定比例的,应当按 |
关键词: | 残疾人 残疾人团体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