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608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开展妇女工作主体活动 |
分类号: | D22 |
页数: | 1 |
摘要: | 1927年春,万安、永新、安福、遂川、吉水、永丰等县先后成立了妇女协会,并开展了反 对帝国主义和地主剥削,支援北伐战争活动,万安县有4万多妇女纷纷参加赤卫队。吉安地区荣获“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称号的有 10戸,获省五好文明家庭称号的冇165户,获地区五好文明家庭4.86万八;省文明楼院29栋,地区文明 楼院53栋。吉安地区有12个集体和78名个人受到全国和省表彰;75个集 体和57名个人受到地区表彰.此外,1995年9月,吉安地区妇联主任金苗林作为全省51名代表之一,赴北京参力[I '95第四次世妇 会非政府组织妇女论坛。 |
关键词: | 群众团体 儿童培养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