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三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2603 |
颗粒名称: | 协助查处侵权案件 |
分类号: | D22 |
页数: | 1 |
摘要: | 1983年,在全区城乡普遍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中,地妇联和14个县(市)妇联共 接待来信来访2922件次,宣传月中已调处2196件次。全区召开了审判残害妇女罪犯专题宣判会44次, 判决有关罪犯285人,参加宣判大会的共26万人次。全区受理有关妇女儿童受侵害 的重案、要案618起,1990年,地、县(市)两级妇联共接待來信來访5687件 地县两级妇联的律师为受害妇女免 费代书共453份;民事代理282件;刑事辩护57件;经济代理58件;参与非诉讼调解1456件。解答法律咨询8512人次;代理法律文书 523份;代理各类案件272件;抓大案要案处理324件.其间各级妇联配合公检法等部门 在全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强奸妇女、卖淫嫖娼、溺弃女婴等案件共2173件" |
关键词: | 群众团体 妇女组织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